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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8号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8号
  • 【发布日期】2008-12-02
  • 【生效日期】2008-12-0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海关总署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8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8号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80号,海关总署制定了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格式,包括:《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结构定义》(见附件1)、《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XML Schema》(见附件2)及《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格式制定说明》(见附件3)。以上资料可在海关总署门户网站公告栏下载。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结构定义
2.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XML Schema
3.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电子传输报文格式制定说明3

二○○八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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