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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广播电视现场直播报道管理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5-09-10
  • 【生效日期】2005-09-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广播电视现场直播报道管理的通知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切实做好广播电视现场直播报道管理的通知

2005年9月10日




近年来,广播电视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优势,在一些重大活动中积极进行现场直播报道,效果良好。现场直播报道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操作要求很高,稍有不慎,就会出现问题。为切实做好广播电视现场直播报道的管理工作,确保正确的舆论导向,现通知如下:?

一、各级广播电视机构的重大活动大型现场直播报道,特别是对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的活动进行现场直播报道,必须报国家广电总局批准。?

二、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切实加强对现场直播报道的管理,严格审查把关,确保导向正确、播出安全。?

三、各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所属电台、电视台现场直播报道的管理,严格纪律,明确责任,确保广播电视现场直播报道万无一失。对有违反规定者要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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