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树屏公路收费站及调整龙泉寺收费站职能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发[2005]81号
  • 【发布日期】2005-11-17
  • 【生效日期】2005-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树屏公路收费站及调整龙泉寺收费站职能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树屏公路收费站及调整龙泉寺收费站职能的通知

(甘政发[2005]8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新改建的树屏至徐家磨高速公路符合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为避免重复设站收费,撤销树屏收费站,将树屏至徐家磨高速公路的收费职能并入龙泉寺收费站。具体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由省财政厅和省物价局审核批准后执行。原树屏至徐家磨二级公路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在新的收费标准和收费年限批准执行后即行废止。


二○○五年十一月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