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卫生部
- 【发布文号】卫监督发[2005]470号
- 【发布日期】2005-11-27
- 【生效日期】2005-11-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关于2005年输配水管材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卫生部关于2005年输配水管材监督抽检情况的通报
(卫监督发[2005]4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2005年国家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安排,我部组织对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材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检结果
安徽、内蒙古、吉林、重庆、广西、浙江、河南、宁夏等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抽检输配水管材124件(包括聚丙烯管材71件、聚氯乙烯管23件、铝塑复合管16件,及其他材料管材14件)。根据不同材质按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的要求,经浸泡试验后检测管材的铅、汞、砷、三氯甲烷、挥发酚、钡、总有机碳(TOC)、苯乙烯、丙烯腈等卫生安全指标。按照《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涂料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判定,不合格产品16件,合格率为87.1%。不合格指标有铅、钡、TOC、苯乙烯、丙烯腈。其中10件产品发现铅超标;6件产品钡超标(其中4件样品铅、钡同时超标);3件产品TOC超标; 1件产品苯乙烯和丙烯腈超标。其中,聚丙烯管材仅1件不合格(合格率98.6%);铝塑复合管2件不合格(合格率为87.5%);聚氯乙烯管材则有11件不合格,均为铅和/或钡超标(合格率为52.2%)。
二、抽检情况分析和工作要求
通过本次抽检发现目前应用最广泛的聚丙烯管材卫生状况较好,合格率达到98.6%。但总体上看,目前市售输配水管材的卫生安全性尚存在一定问题,总体合格率为87.1%,铅、钡等有害物质超标较为严重,尤其是聚氯乙烯管材卫生问题严重,合格率仅为52.2%。说明输配水管材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能严格按照《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是对生产原料的使用把关不严。输配水管材的卫生质量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饮水卫生安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生产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保证产品卫生质量。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尤其加大对其生产原料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产品要及时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对本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已经依法进行了查处和通报。
二00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