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JTJ279-2005)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交通部
  • 【发布文号】交水发[2005]622号
  • 【发布日期】2005-12-13
  • 【生效日期】2006-05-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JTJ279-2005)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发布《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JTJ279-2005)的通知

(交水发[2005]6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委),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我部组织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制定的《港口工程桩式柔性靠船设施设计与施工技术规程》,业经审查通过,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JTJ279-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程的第2.0.9条、第4.1.9条、第4.1.10条、第4.1.11条、第4.1.12条、第4.3.5条、第4.3.12条、第5.1.4条、第5.1.5条和第5.2.2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程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