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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科技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05-01
  • 【生效日期】2006-05-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

卫生部、科技部关于开展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科技厅局,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部统计信息中心:
我国曾于1973年、1990年进行过两次以癌症为重点的死因回顾调查,2006年距第二次死因回顾调查已16年。这些年是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时期,也是环境状况、卫生保健、居民生活方式和营养膳食发生改变的重要转折阶段。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在促进人民生活水平改善的同时也导致了疾病谱和死亡谱的显著变化。因此,适时掌握影响我国居民主要疾病的死亡率及死因构成的变化趋势、癌症高发地区的流行分布和变化特征以及癌症谱的变化情况,对制定防治政策以及合理地配置卫生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为进一步揭示社会经济发展、环境变化与主要疾病发生的关系,完善和调整防治策略措施,决定于2006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第三次以癌症为重点的死因回顾抽样调查。
本次调查由卫生部、科技部共同领导,成立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卫生部主持。技术指导工作由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技术执行组承担;执行办公室设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肿瘤研究所;各地的调查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组织实施。为保证调查工作质量,设立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技术咨询工作。
请各地根据《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方案》的各项要求组织落实。卫生部对本次调查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

附件:1、 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组织结构
2、 全国第三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实施方案

卫生部 科技部
二○○六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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