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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单位】河南省
  • 【发布文号】豫政办 〔2006〕45号
  • 【发布日期】2006-06-16
  • 【生效日期】2006-06-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的通报

(豫政办 〔2006〕45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落实2006年全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省政府组织6个督查调研组于5月15日至31日对全省春季农资市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调研。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
全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省辖市政府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抓住春耕生产农民购种、备肥、春耕春播这一关键季节,迅即掀起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高潮,专项整治行动初见成效。一批制、售假窝点被打掉,一批违规生产经营单位的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被查处,一批假冒伪劣农资产品被收缴,一批涉嫌违法生产经营农资的犯罪嫌疑人员受到法律制裁。全省农资市场价格保持了基本稳定,农资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净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底,各地在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各类行政执法检查人员58600余人次,拉网式排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商户38504户,取缔无证经营和存在严重问题农资经营户491户,责令停业整顿40户;捣毁非法伪劣农资生产窝点18个;立案查处违法涉农案件1305起,涉案金额2258.5万元,移交司法部门案件9起;查处发布虚假农资广告媒体单位8家。特别是郑州新密农药制假案(案值达50多万元)、三门峡市金茂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案等一批大案要案移交司法部门立案查处,一批涉嫌犯罪的制、售假人员受到法律的严惩,有效地遏制了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二、各地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周密部署。3月23日全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后,各市政府高度重视,洛阳、平顶山、新乡、安阳、焦作、鹤壁、濮阳、商丘、周口、许昌、漯河、驻马店、信阳、南阳、三门峡、济源16市政府迅即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由分管副市长对本地专项行动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并根据《河南省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结合当地实际,于4月10日前以市政府名义相继出台了各地农资市场整治行动方案。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与协调,分别设立了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或召集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物价、供销、畜牧、农机、公安、监察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或联席办公会议,办公室设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农业部门,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特别应提出表扬的是,商丘、焦作、济源3市市委、政府领导在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市场排查、大要案查处工作中亲临一线动员、指挥,为专项行动的顺利进行作出了表率。

(二)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在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各地政府加强统一领导,定期不定期地召开农资专项整治联席办公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协调解决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许昌市实行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半月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每半个月向市长办公会报告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为确保政府部门间分工协作,形成整治合力,还从组织领导、市场监管、市场准入、案件查处、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入手,建立了农资打假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农资打假百分考核办法。信阳市政府对相关单位进行了明确具体的分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协调,农业、供销部门负责农资市场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农资生产源头整治,工商部门主抓流通环节监管,公安、司法部门配合重大案件的查处,形成了职责分工明确、协调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

(三)注重培训,强化宣传,营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的舆论氛围。各地广泛开展了“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和“抓农资质量、保农民增收”宣传活动。洛阳、焦作、漯河等市工作做得很出色。漯河市以《给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在电视台播放。上述宣传、咨询、培训活动的开展,在营造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舆论氛围、增强农资从业者诚信守法意识、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等方面都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多策并举,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建立。各地在强化日常监管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完善了一系列农资市场长效监管制度和办法。一是实施农资市场信誉等级分类监管办法。许昌市以农业信息网为依托,建立了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商户信誉评价系统。目前该市1200多家农资生产、经营企业(商户)的基本情况和经营状态已在网上向社会公布,实行按信誉等级分类监管。二是建立农资市场投诉举报网络。许昌、平顶山、南阳等市农业、工商部门已初步建立了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主的农资市场举报投诉网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电子信箱、信函地址,方便群众投诉,同时开展了“12315”举报投诉网络进商场、进市场、进社区、进乡村、进景点的“五进”活动。在乡村主要路口、主要集贸市场设置农资打假举报电话,建立了一批村级消费者投诉举报点,初步形成了行政执法、企业自律、群众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农资投诉举报网络。三是严格市场准入。许昌、南阳、焦作、漯河、信阳等市农业、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对农资生产主体、农资经营主体和农资产品推行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四是对农资市场实行进驻监管制度。郑州市农业局派种子站、土肥站人员进驻该市影响较大的农化市场和洋槐农资市场,强化日常监管,使两大农资市场商品质量得到提高、经营秩序得到明显好转。五是农业、供销、邮政部门结合商务部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大力推行连锁配送新型营销方式,使农资连锁配送经营模式快速向乡、村市场延伸,在为推进农资市场质量、价格服务安全体系提供机制保障方面走出了新路子,涌现出许昌德亿田、南阳惠农达、洛阳雅良、灵宝云禾等一大批以连锁配送为主要营销方式的农资连锁经营企业。特别是商务部“万村千乡”工程试点的新密市供销社的农资连锁企业,从县农资公司的配送中心到乡、村零售门店,规范管理,配送群众放心的农资,覆盖面已达该市303个行政村。农资连锁经营模式的快速推进,大大提高了农村农资市场的质量、价格安全系数和服务水平。六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为密切。洛阳市公安局在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农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基层公安部门把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洛阳市监察局也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行为提出了明确的纪律处分意见。

三、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通过督查发现,专项行动还存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少数地方政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行动迟缓。郑州市于4月底才下发方案,县(市、区)部署工作已进入5月中旬,春季生产季节已过,相关部门仅靠条条安排各自为战;开封市政府截至目前尚未对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作出统一部署和安排,仅以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下发行动实施方案,至今未有大的行动。二是少数地方政府协调不力,部门责任不落实,坑农害农事件时有发生。督查中发现,开封市通许县一农户因使用伪劣农药造成6亩小麦绝收,事故发生后无人过问。三是市场准入把关不严。郑州市大河农资市场已开业近一年,开办未经主管部门审核,目前仍游离于主管部门监管视野之外。四是对虚假农资广告的整治还比较薄弱,在春季整治行动中或未触及或力度不大。五是农业部门执法力量薄弱,执法经费严重不足,这是多数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在督查座谈中反映的共性问题。

四、对近期专项行动的几点要求
当前,我省农村全面进入夏收夏管季节,已进入新的农资销售旺季。根据春季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存在的问题,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把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推行好的做法与措施,对存在问题的地方要限期整改,按照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印发的《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治措施,把夏、秋、冬三季专项整治行动认真抓实抓好,切实抓出实效。

(二)严格农资生产主体、经营主体、农资产品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各级农业、质量技术监督、工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行业特点制定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标准和产品标准,严格入市前的审核把关和市场退出把关,从源头上杜绝有问题农资进入市场。

(三)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非法行为,加大涉农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按照“六不放过”要求,杜绝以罚代刑、以罚代管现象。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有关地方政府应挂牌督办,结案结果及时上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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