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州市
- 【发布文号】榕政综〔2007〕105号
- 【发布日期】2007-04-16
- 【生效日期】2007-04-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东部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福州东部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综〔2007〕10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实施《福州城市总体规划》,又好又快地推进福州东部新城建设,做强做大省会中心城市,经研究,决定成立东部新城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郑松岩(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时小雨(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陈为民(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瞿理明(市政府秘书长)
陈政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建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林钟德(市发改委主任)
潘丽珠(市财政局局长)
连伙英(市建设局局长)
李月健(市规划局局长)
王秀卿(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总规划师室主任)
郑建闽(市国土局局长)
张文俊(市房管局局长)
辛承安(市环保局局长)
陈煜(市水利局局长)
陈承国(市交通局局长)
张宏(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刘晓明(市园林局局长)
徐小榕(市民政局局长)
吴仁华(市公安局副局长)
夏钢(市公安局副局长、市交巡警支队支队长)
陈水娣(市农办副主任)
卫国(市土地发展中心主任)
范美先(仓山区委书记)
黄平(仓山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林新国(马尾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秀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林瑞良、黄宇清、夏宁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具体负责东部新城建设日常事务的协调、检查,督促加快建设,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市发改委、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财政局、土地发展中心等市直单位选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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