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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0号
  •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0号
  • 【发布日期】2006-06-30
  • 【生效日期】2006-06-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0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2006年第40号

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为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铜工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综合利用资源,规范铜冶炼行业的投资行为,制止盲目投资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对铜冶炼建设项目进行投资备案管理、土地供应、环境影响评价、信贷融资等工作中要以行业准入条件为依据。

附件:《铜冶炼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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