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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督查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卫生部办公厅
  • 【发布文号】卫办监督发〔2006〕128号
  • 【发布日期】2006-07-04
  • 【生效日期】2006-07-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卫生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督查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6年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督查工作的通知

(卫办监督发〔2006〕1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推进全国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依据《卫生部关于印发2006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卫监督发〔2006〕80号)安排,我部决定开展2006年全国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督查工作。现将督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2006年生活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督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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