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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首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授奖项目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国质检标联〔2006〕438号
  • 【发布日期】2006-10-12
  • 【生效日期】2006-10-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首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授奖项目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公布首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授奖项目的通知

(国质检标联〔2006〕43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局各直属、挂靠单位,各直属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对标准化工作提出的一系列新要求,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的技术支撑作用,充分调动标准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和推动标准化领域的科技进步,经“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评审、发布公告听取意见、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首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授奖项目共计79项,其中一等奖7项,二等奖22项,三等奖50项。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这次受表彰的标准是我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为国际标准中的优秀代表。这些标准包含有自主创新的核心技术,或者关键技术被国际标准化组织采纳,标准的实施创造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集中体现了“创新和贡献”这一主题。希望受表彰的标准起草单位和标准起草人,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国的标准化事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当前,我国的标准化工作正处在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制定技术标准已成为经济全球化竞争的战略性选择,全国标准化工作者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标准化事业的跨越式发展而努力。

附件:首届“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奖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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