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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湖北省
  • 【发布文号】鄂政办发〔2006〕105号
  • 【发布日期】2006-11-16
  • 【生效日期】2006-11-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湖北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湖北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10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工作的领导,省政府决定成立湖北省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罗清泉省长
副组长:刘友凡副省长
李春明副省长
成员:蔡民族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局长
王国耀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子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熊茂浩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巡视员
张坚省司法厅厅长
张感山省水利厅副厅长
王华新省财政厅副厅长
李述永省监察厅副厅长
赵飞省公安厅副厅长
秦守成省审计厅副厅长
谢继伦省民政厅副厅长
胡新时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吴剑民省编办副主任
韩德润省物价局副局长
汪元良省移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移民局,由王国耀同志兼任主任,汪元良同志兼任副主任。
省移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水库移民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各市、州、县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水库移民工作领导小组。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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