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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世界银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6]142号
  • 【发布日期】2006-12-21
  • 【生效日期】2006-12-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世界银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世界银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6]14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将原设于省旅游局的世界银行贷款甘肃文化自然遗产保护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项目办")改设在省发改委,项目办主任由省发改委副主任王泉清兼任。
请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尽快完成工作交接,并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省发改委要在近两年项目实施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机构,配备人员,加强与各有关部门、市县的联系和配合,继续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省旅游局前期购置的有关资产可根据需要,按程序办理审计、移交手续后留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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