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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2号
  •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12-27
  • 【生效日期】2006-12-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2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02号

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将第三批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公告如下:

食用油脂制品、其他粮食加工品、食用动物油脂、调味料产品、方便食品、蜂花粉及蜂产品制品、速冻食品、薯类食品、含茶制品和代用茶、其他酒、蔬菜制品、水果制品、淀粉糖。

将原由国家质检总局许可的酱油、食醋、糖、味精、饼干、速冻面米食品、膨化食品交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实施许可。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2007年1月1日起组织实施上述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查发证工作。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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