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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加强春节农村商品市场检查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 【发布单位】商务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2-10
  • 【生效日期】2007-02-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商务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商务部关于加强春节农村商品市场检查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商务部关于加强春节农村商品市场检查监督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有关部门反映,2007年春节临近期间,部分地区存在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农村市场的情况,国务院领导同志对此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春节期间农村市场秩序,保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定的春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工商、质检、价格等部门加强对春节农村商品市场的检查监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一次农村市场专项整顿活动

要在春节前立即开展一次农村市场专项整顿,排查农村节日商品质量安全及市场供应隐患,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案件,特别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农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粮、肉、蔬菜、酱油、食醋、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和儿童食品、营养品、液态奶等节日食品,以及与农民节日集中消费的服装、棉被(褥)、家用电器、日化用品作为整顿的重中之重。要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严防销售过期食品、“三无”商品、仿冒名牌产品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农村经营主体的日常监管

要通过明查暗访的方式,加强春节期间农村经营主体的日常检查。要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要重点检查农村市场交易场所,加强对农村的商品交易会、庙会、展销会及各类集贸市场的检查。要加强对连锁经营农家店的管理,保持店面整洁、店堂明亮,规范经营行为,彻查质量死角。要强化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小摊点、小卖店的监管,对查实有售假商品的个体商户,先暂停其经营资格进行整改。加强对农村生猪屠宰和肉食品市场监管,打击私宰等不法行为,确保广大农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三、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农村优质商品的供应

要针对农村消费的特点和商品供应档次,根据本地区节日市场供应制定应急预案。要积极帮助和支持商贸流通企业,组织优质适销货源,增加农村优质品牌商品的供应。要确保春节期间供应农村的质量合格的生活必需品不出现断档、脱销现象。要打击囤积居奇行为,阻止假冒伪劣产品侵入农村,用质优价廉产品占领农村市场。

四、打击农村市场商业欺诈行为

要加大节日期间对农村商业促销价格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乱涨价、欺骗性有奖销售等欺诈行为。要及时查处农村经营者对商品或服务质量进行虚假宣传等不正当促销活动诱骗消费,假借促销活动推销不合格商品或者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等不法行为。

五、严格工作责任制度狠抓工作落实

要把农村市场检查监督作为当前商务工作的主要工作来抓,主动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向政府汇报,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配备专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节日市场、市场防控禽流感和有关重大突发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如实上报当地政府,也可直接向商务部报告。加强节日值班工作,严格岗位责任制,坚持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商务部将于春节前派出督查组,到部分地区督促检查工作。

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于2月底前将春节农村市场检查整顿情况报商务部。


特此通知。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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