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发改价格〔2009〕3105号
- 【发布日期】2009-12-11
- 【生效日期】2010-0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政府网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密钥加载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密钥加载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9〕3105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保留居民身份证读写机具密钥加载费的函》(公治〔2009〕41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你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密钥加载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你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为企业研发与制作居民身份证读写机具提供密钥加载及相关技术服务,可向企业收取密钥加载费,收费标准为每个安全控制模块50元。
二、你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实施上述收费,应按规定使用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务发票,依法纳税。
三、上述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有效期满后由你部报我委重新审批。《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有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1798号)同时废止。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