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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国家硅材料暨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176号
  • 【发布日期】2009-07-21
  • 【生效日期】2009-07-2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国家硅材料暨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洛阳市国家硅材料暨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17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硅材料暨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洛阳市国家硅材料暨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杨 萍(副市长)

王忠道(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李跃民(市发改委主任)

孟红兵(市建委主任)

吴振卿(市科技局局长)

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兴(市民营企业服务局局长)

张尚君(市统计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黄清旭(市规划局局长)

张好富(市公用事业局局长)

蔡根喜(市科技局副局长)

贺 敏(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副主任)

孟建国(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孟建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洛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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