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文化厅
- 【发布文号】闽文办〔2008〕51号
- 【发布日期】2008-09-17
- 【生效日期】2008-09-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2007、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抽查情况的通报
福建省文化厅关于2007、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抽查情况的通报
(闽文办〔2008〕51号)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文化(文化与出版)局,厅机关各处(室、局):
“年百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是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在推进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夯实农村基层文化方面采取的重要举措。为了扎实推进我省农村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落实好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经厅务会议研究决定,组成以省文化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八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检查督导组,于9月3―5日分赴全省除厦门市以外的八个设区市,实地抽查2007、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落实情况。宋闽旺厅长明确要求,每个组检查范围不少于三个县(市、区)、十个乡镇综合文化站,要深入到项目建设现场,并带回相关照片资料。厅领导分别带队指导督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八个督导组全面检查
9月3―5日,省文化厅组成以办公室、艺术处、社会文化处、文化市场处、对外文化处、计划财务处、人事教育处、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处室工作人员参加的八个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检查督导组,分赴全省除厦门市以外的八个设区市实地抽查项目落实和进展情况,详细了解具体项目建设的形式、进度、建设内容、建成使用情况和资金落实情况,摸清存在问题及下阶段计划,指导当地切实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此间,宋闽旺厅长赴福州市督查,陈朱副厅长因恰逢公务出差提前赴宁德市督查,张远纪检组长赴泉州市督查,陈立华副厅长赴漳州市督查。
省文化厅检查督导组,在相关设区市文化局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全省44个县(市、区)、93个乡镇实地抽查2007、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具体项目落实情况。其中检查2007年立项项目61个,2008年立项项目32个。在逐项检查的同时,听取了所在地文化局负责同志的情况介绍,与基层乡镇党政领导、文化站干部及部分群众座谈,交流了文化站建设和公共文化服务情况。
(二)2007年项目进展情况
2007年128个立项项目中,新建项目61个,占立项总数的47.7%,改、扩建项目67个,占立项总数的52.3%。主体工程已建成或改扩建完成的,共113个,占立项总数的88.3%;其中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共79个,占立项总数的61.7%,占已建成总数的69.9%。
从总体看,2007年项目总体进展比较顺利,大部分项目均能如期完成,近三分之二的项目已建成投入使用;少部分项目有的在建、有的仍在前期阶段、极个别(如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综合文化站)未启动。从省级资金到位情况看,2007年项目的省级资金已全部下达乡镇建设单位。
(三)2008年项目进展情况
2008年135个立项项目中,新建项目90个,占立项总数的66.7%,改、扩建项目45个,占立项总数的33.3%。主体工程已基本建成或改扩建完成的,共31个,占立项总数的23%;主体在建的,共33个,占立项总数的24.4%;前期工作加紧推进的,共69个,占立项总数的51.1%;未启动的2个(漳州市龙文区蓝田镇综合文化站、南安市康美镇综合文化站)。
从总体看,2008年大部分立项项目正在加紧规划和建设,近四分之一的项目主体建成。从省级资金到位情况看,20个项目的省级资金已下到乡镇建设单位,占立项总数的14.8%;其余115个项目的省级资金已下达到县(市、区)财政部门。
二、具体项目抽查情况
(一)总体情况
此次检查,共抽查44个县(市、区)的93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其中,福州10个(2007年项目7个、2008年项目3个),漳州17个(2007年项目9个、2008年项目8个),泉州12个(2007年项目10个、2008年项目2个),三明11个(2007年项目7个、2008年项目4个),莆田11个(2007年项目8个、2008年项目3个),南平10个(2007年项目7个、2008年项目3个),龙岩11个(2007年项目8个、2008年项目3个),宁德11个(2007年项目5个、2008年项目6个)。
从项目抽查情况看,大部分市、县(区)和乡镇党委、政府对作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较为重视,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履行党委、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把好事办好,积极指导协调当地文化部门建好乡镇综合文化站。福州市政府2008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文化站建设,其中100万元于改造扶持列入市级项目的乡镇综合文化站10个,100万元改造城区街道文化站建设及其文化信息资源共享设备添置。长乐市政府安排500万元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配置和困难乡镇的文化站建设。泉州市部分县(市)、乡政府对2007、2008年省级项目配套一定资金。晋江市安海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面积达10495平方米,资金投入超过1800万元。安溪县委、县政府出台文化小康“5551工程”,即每年投入500万元、新建改建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50个村级宣传文化活动室、100个村级宣传栏。三明市发展计划、文化、财政等部门联合下文要求承担2007年、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任务的有关县(市、区)文化部门会同本级发改、财政部门共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不定期地跟踪检查,并建立“一月一报”制度。龙岩市基层政府2007、2008年安排配套资金近300万元。宁德市政府继去年9月召开了列入2007年度省级建设项目的18个乡镇长(书记)会议,又拟于今年9月召开列入2008年度省级建设项目的19个乡镇长(书记)会议,签订责任书、落实相关责任;同时,市政府拟在近期下文,对乡镇文化站建设所涉及的相关税费予以减免,并责成发改委、文化与出版局、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实地督查全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项目在选址、建设进度和建筑面积等方面存在问题。抽查中,部分项目存在用途或功能挪用、选址不合理、与乡镇办公大楼混建、不方便群众活动、建筑面积不达标、建设进度滞后等问题。
2、绝大部分文化站没有产权证,文化资产权属亟待明晰。目前,一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产权归属乡镇政府,有的地方以会议纪要或书面协议形式确认产权归属。文化站作为独立的法人事业单位,如果没有应有的产权,一则产权归属和文化资产极易成为今后的资产纠纷,二则省里花了极大力量投入建设的文化站日后很可能被基层政府挪作他用。
3、已建成的相当部分乡镇综合文化站缺乏图书、报刊和必要的基层文化活动设备,亟需配套。
4、基层文化主管部门难以监管到位。因项目申报、立项和资金下达渠道不同,部分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具体建设项目难以监管到位,项目建设与监督管理存在脱节现象。
(二)各地具体情况
1、福州市:绝大多数乡镇综合文化站能按预期进度建设,2007年14个立项项目中,已有11个投入使用,3个进入扫尾阶段;2008年14个立项项目中,主体工程完工的已有6个,其他在加紧建设,建设进度总体较正常。实地抽查的10个项目中,内部设备和基本配置比较缺乏,有的站甚至还摆放着2006年杂志。晋安区宦溪乡综合文化站,为2007年立项项目,日前刚完成外部框架建设,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要加快建设进度,按照当地政府负责同志承诺的,在10月底交付使用。连江县筱埕镇综合文化站正式上报建筑面积为500平方米,实际建成面积不到250平方米;闽侯县尚干镇综合文化站申报建设面积500平方米,但未单独建站,建在洋中村,与村委会等合署办公,面积200多平方米,不达标。闽侯县大湖乡文化站三层和四层的房间设置要作必要调整,不能挪作他用。
2、漳州市:2007年立项项目19个,均已完成,但存在问题较多;2008年22个立项项目,绝大部分在建或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实地抽查的17个项目中,能按照预定规划建成投入使用的有龙海市程溪镇、南靖县奎洋镇、船场镇、平和县霞寨镇四个综合文化站项目;南靖县南坑镇、平和县南胜镇、云霄县火田镇三个综合文化站在建,应注意建设进度和安全通道的合理布局;平和县九峰镇综合文化站安全通道狭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平和县五寨乡综合文化站现有面积偏小且结构不合理,应适当扩建调整,县、乡两级领导表示的将现有站址后侧空地和平房并入文化站一事,应予以落实;平和县坂仔镇综合文化站报批时原计划“改造510平方米、扩建250平方米”,现有项目改造后面积严重缩水,现有站址后空置影院整修改造规划可作为弥补方案予以研究落实;龙文区朝阳镇、云霄县下河乡综合文化站建在政府大院(楼)内,不便于群众文化活动,属不合格项目,应重新规划、择址新建或改造;南靖县和溪镇综合文化站选址、结构、安全通道等方面均不符合要求,其使用方向留有疑问,应重新规划选址,如仍坚持原地改建,必需按要求征用周边房屋以达到文化站建设面积要求,结构上作相应改动,方便群众活动;芗城区芝山镇、云霄县东厦镇综合文化站规划可行,应加快实施;云霄县列屿镇综合文化站应调整现有规划,与正在建设的老年活动中心统筹规划、加快建设进度;龙文区蓝田镇综合文化站报批时为新建项目,建筑面积500平方米,计划2008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但经实地抽查,发现该项目选址在装修一新的镇政府大、中会议室内,连用地规划、工程图纸、可研报告等前期工作相关资料都没有,应立即整改,尽快按要求选址建设。
3、泉州市:2007年17个立项项目中,已建成使用13个,拖尾项目4个;2008年14个立项项目中,主体完工的4个,主体在建并基本完成3个,前期工作6个,开展缓慢、准备不足的1个(即南安市康美镇综合文化站、视为未启动项目)。实地抽查的12个项目中,晋江市安海镇、石狮市锦尚镇、德化县浔中镇、南安市梅山镇、惠安县崇武镇等综合文化站建设规模较大,建筑面积均在800平方米以上,晋江市安海镇综合文化站建筑面积达10495平方米,总投资达1800万元。其他项目大部分达标。德化县国宝乡综合文化站与国宝乡佛岭村委会合用一栋楼,文化站使用面积低于300平方米、不达标,而且村委会大楼是村集体资产、乡镇文化站是国有资产,站村共建可能会产生资产权属不晰、国有资产日久流失,应重新择址。德化县浔中镇综合文化站也存在这方面问题,应慎重考虑。
4、三明市:2007年21个立项项目中,19个建成(其中12个投入使用),1个项目在建扫尾,1个项目(即明溪县城关乡综合文化站)因城区改造未确定选址、未启动。2008年22个立项项目中,7个项目建成,15个项目正加紧前期工作。从实地抽查的11个项目看,总体较落实、建筑面积均达标,但要加快进度、如期完工。沙县夏茂镇综合文化站较具规模,投资约220万元、建筑面积约1600平方米,9月底将封顶,应按期投入使用;三元区莘口镇、中村乡、梅列区洋溪乡、泰宁县上青乡、将乐县万安镇、安仁乡、沙县湖源乡、南阳乡等综合文化站建设要加快进度,按期完成。沙县南阳乡综合文化站与南阳村委会共建共用,应注意明晰产权或使用权,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将乐县安仁乡综合文化站也应注意与乡老年活动中心明晰产权。
5、莆田市:2007年10个立项项目,6个建成(其中1个投入使用),1个主体在建,2个仍滞留在前期工作阶段,1个(荔城区西天尾镇综合文化站)未启动;2008年7个立项项目,1个建成并投入使用,1个主体在建,5个在加紧前期工作。实地抽查的11个项目中,城厢区华亭镇综合文化站应加快镇政府旧办公楼改造加固进度,年内完成,如旧楼属规划拆除对象,应重新选址建设文化站;城厢区常太镇、涵江区庄边镇、仙游县盖尾镇、龙华镇综合文化站选址在镇政府大院后区,选址不合理,应开辟临街通道方便群众参与文化活动,或直接选择集镇中心闲置房产改建文化站;秀屿区月塘乡、涵江区秋芦镇综合文化站应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今年内投入使用;荔城区西天尾镇综合文化站为2007年项目,应落实原定规划(选址新区、总造价170万元、建筑面积1456平方米),确保2009年春节前建成投入使用;仙游县钟山镇、赖店镇综合文化站也应注意明晰产权。
6、南平市:2007年15个立项项目中,11个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4个项目主体建设进入扫尾阶段;2008年15个立项项目中,3个项目建成,1个项目主体在建,11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工作。实地抽查的10个项目中,大部分项目能因地制宜、利用乡镇闲置资产改建综合文化站,顺昌县郑坊乡、邵武市和平镇、光泽县崇仁乡综合文化站设有阅览室、图书室、展览室、活动室,较符合规范。个别乡镇如延平区夏道镇、来舟镇和顺昌县浦上镇等出现截流专项资金现象,应立即将截流部分下拨至基层文化站。夏道镇综合文化站与派出所、镇招待所共用一栋楼,难以保证文化站独立开展工作,应重新择址改建;顺昌县埔上镇综合文化站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设备及网点兴办营业性网吧,违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宗旨,应立即停止。
7、龙岩市:2007年14个立项项目中,13个项目建成(其中8个项目投入使用),1个项目主体在建;2008年22个立项项目中,4个项目建成,11个项目主体在建,7个项目正进行前期工作。实地抽查的11个项目中,新罗区雁石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应加快进度,确保2008年内建成;该站与上杭县庐丰乡、连城县塘前乡、上杭县蛟洋乡、新罗区江山乡综合文化站建在政府大院内,与农技、计生、综治等部门共建共用,选址不合理,但考虑到项目基本建成,要求所在乡镇政府在楼层安排上考虑到文化工作和活动的特性,从以人为本、便民利民角度出发,将乡镇综合文化站用房安排在一、二层,便于群众参加文体活动。永定县堂堡乡、长汀县铁长乡综合文化站内部结构布局不合理,隔间过小,内部结构应做适当调整,并明晰产权。
8、宁德市:2007年18个立项项目均已建成,面积均在480平方米以上,其中3个项目投入使用;2008年19个立项项目中,5个项目建成,12个项目主体在建,2个项目正在加紧前期工作。实地抽查的11个项目中,总体较好,基本符合建设要求。蕉城区霍童镇、霞浦县沙江镇文化站为2007年新建项目,建筑面积、内部结构布局等较符合规范,设备和文体器材添置尚须进一步加强;柘荣县城郊乡、霞浦县崇儒乡综合文化站利用所在地村委会资产改建而成,应注意明晰产权,办妥相关手续;寿宁县大安乡、蕉城区洋中镇综合文化站不宜与镇政府办公楼相连,应单门独户,注意明晰产权,确保文化设施发挥应有作用,在内部结构上,应增大隔间面积,便于群众开展文体活动。
三、下一阶段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层层落实。各有关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陈桦常委、副省长主持召开的全省社会事业为民办实事项目专题会议精神,充分认识省政府专题会议提出的“抓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建设项目,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要把是否完成好为民办实事项目和重点项目作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情况的检验、作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为民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检验、作为对各级各有关部门运作能力和工作作风的检验”的要求,高度重视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认真承担起文化主管部门对基层文化建设第一责任单位的职责,切实负起辖区内列入省级扶持项目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检查和督导责任;要层层抓落实,通过省、市、县文化主管部门定期下基层督导,推动乡镇文化站建设扎实开展,践行政府对人民群众的承诺,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要及时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省文化厅此次检查情况,引起有关方面重视。年底前各设区市文化局应主动会同市直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组织专项检查督导组,对本市列入省级扶持的2007年、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项目建设进行逐个检查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二)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有关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在经常性下基层检查指导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过程中,要认真摸清基层情况,掌握具体项目建设的动向和进度,督促辖区内乡镇文化站按照省发改委、文化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闽发改社会〔2007〕554号和闽发改社会〔2008〕299号文件中的建设规模及相关内容,保质保量保进度地进行建设或改造,确保各个项目按时完成。同时,要积极协调本级发改、财政等部门,确保项目资金落到实处、项目建设科学规范、项目如期建成并投入使用。对于2009年项目申报,各设区市文化主管部门要提前下基层摸底,指导县(市、区)文化部门做好准备,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省文化厅将于今年11月份再次组织检查督导组,适当扩大检查指导对象和范围,复查此次检查中须改进的一些项目,并对未检查到的项目进行实地检查。检查中所收集到的相关资料照片,省文化厅将在适当时候汇编成册,向省委、省政府汇报。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即日起,省文化厅建立挂钩督查工作机制,厅机关相关处室按照此次检查分工,经常性联系所对应的设区市文化主管部门,按照“2007年立项项目、2008年内建成,2008年立项项目、2009年内建成”的进度要求,督促指导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帮助当地建好用好乡镇综合文化站。有关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也要按照此进度要求,指导督促当地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要严肃纪律,对于2008年内无法建成的2007年立项项目,省文化厅将终止该项目所在县(市、区)2009年度的文化站项目申报审批,联系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追回省里下达的项目经费,并通报批评。
(四)树立典型、打造品牌。有关市、县(区)文化主管部门在督导检查过程中,应注意发现和指导好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将有潜力的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成全省综合文化站品牌项目。各地应注意收集相关信息,将基层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反馈省文化厅,以便及时宣传推介,树立典型,全面指导和加强基层文化建设。
附件:2007、2008年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进展情况表
二00八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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