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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寿险〔2007〕358号
  • 【发布日期】2007-04-01
  • 【生效日期】2007-04-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批复

(保监寿险〔2007〕358号)




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投资连结保险产品投资账户的请示》(中美大都会〔2007〕44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设立投资连结保险的五个投资账户:股票型基金投资账户、混合偏股型基金投资账户、混合偏债型基金投资账户、债券型基金投资账户和货币型基金投资账户。

此复

二○○七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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