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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行风热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大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大政发 [2009] 68号
  • 【发布日期】2009-12-07
  • 【生效日期】2009-12-0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大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行风热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 “行风热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政发 [2009] 68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自2004年“行风热线”开播以来,各上线部门和单位按照“替百姓办事,为政府分忧”的节目宗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热心为群众解疑释惑,真情为百姓排忧解难,解决了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大量实际困难,得到了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鼓励先进,进一步深化 “行风热线”工作,推进全市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授予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3个单位“行风热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授予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28个单位 “行风热线”工作优秀组织单位称号,授予大连市文化广播影视局等7个单位“行风热线”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授予张海瑛等100名同志“行风热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部门、各行业要以先进为榜样,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行风热线”工作,努力把部门、行业政风行风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为建设中国北方科学发展示范城、构建和谐大连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大连市“行风热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大连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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