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政办综〔2007〕26号
  • 【发布日期】2007-04-27
  • 【生效日期】2007-04-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哈尔滨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政办综〔2007〕26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哈尔滨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业经2007年3月15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转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哈尔滨市2007年食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和《哈尔滨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三年规划》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突出重点,狠抓源头,专项整治,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为主线,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有毒有害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四大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理顺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加大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继续优化我市食品安全环境,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严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全市人民吃上放心、安全食品。?

二、工作目标 ?

总体目标:重点对小麦粉、食用油、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乳及乳制品、豆制品、海产品、调味品、酒及饮料等10大类食品实行严格监管,开展专项整治,促进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继续好转,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打击,大案要案得到及时查处,食品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公众食品消费安全感不断增强,食品信誉得到进一步提高。?

具体目标是:?

――全市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监测种植面积超过2000万亩;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比上年增长10%。?

――地产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5%以上。?

――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瘦肉精”和兽药残留检测工作,完成抽样检验600份。?

――县级以上城市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95%以上,检疫率达到100%,全面遏制注水肉和病害肉上市。?

――米、面、油等老5类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率达到85%以上;糖、啤酒等新10类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率达到70%以上;新13类大中型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核发放率达到50%以上。?

――大中型食品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到98%以上。?

――对大中型食品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重点食品品种监督监测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市区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率达到95%以上;县级平均达到80%以上。?

――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全年不少于4次;各有关部门开展大型食品安全联合集中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在“9・15”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日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的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50%以上的试点县(市)开展食品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市农业、畜牧、质监、工商、卫生、商务等部门启动开展市级企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三、主要任务 ?

(一)继续深入整治食品源头 ?

1.加强种植业、养殖业投入物的监督管理。一是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筹建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机构。二是普及科学的施肥用药操作规程。向农民宣传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知识,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规范种植、养殖行为。查处生产销售并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农药和兽药。三是加强对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的市场准入管理、日常监管与监测,严厉查处无证照生产经营违禁农药、化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行为。四是积极推广低污染生态环保型配合饲料,减少养殖业的自身污染。?

2.继续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根据我市实际,以重点开发蔬菜、瓜果、畜产品、水产品等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为突破口,同时继续开发以大豆、杂粮、薯类、水稻、玉米、山特产品为主的高、新、特及其深加工绿色、有机、无公害农产品。?

3.推进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养殖小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和出口产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在农作物生产上,推进采用标准化种植,积极开展农产品和食品认证工作,推广“公司+基地”模式,加快对高毒、高残留农业投入品禁用、限用和淘汰进程。?

(二)继续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 ?

1.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继续推进28类食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严格审查食品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必备条件,食品出厂强制检验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QS)标志制度。严厉查处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加工行为;做好已获准入企业的跟踪监督检查工作。?

2.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监管,实行生产企业巡查、回访、年审、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制定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评价标准,落实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对实施重点监管的高危食品每季度抽查一次,对中危食品每半年抽查一次,对低风险食品每年至少抽查一次。?

3.完善食品标准化生产流程。一是加强对原材料的检测,积极引导大中型食品加工企业建立无公害食品原料基地。二是加强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落实添加剂使用前的报备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无公害食品和绿色食品生产添加剂的使用原则,禁止使用国家禁用的添加剂。三是强化企业自律管理,严格按照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进行生产,逐步实现食品加工的质量安全与国际接轨。?

4.坚持监管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继续加强对小食品生产加工点和小作坊等的监督检查。对不具备保证食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企业要报请当地政府后坚决取缔。建立定期检查制和巡查制,重点检查企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原料把关、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标签和质量安全标志使用等环节,加强对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包装材料等的安全性评价。对夜间生产的要坚持进行突击巡查,最大限度地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同时对生产加工企业从生产销售方式、生产加工能力、供应对象和区域、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的能力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评价,监督、引导企业遵守食品质量安全的基本要求。 ?

5.加强畜禽定点屠宰加工检疫销售的监管。一是加快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的建设,扩大县(市)以上城镇猪、牛、羊定点屠宰的范围。二是加快对县(市)以上城镇畜禽定点屠宰厂进行改造,全面推行机械化、半机械化屠宰,引导和促进有条件的定点屠宰厂向肉类联合加工方向发展,开展冷却肉、分割肉加工上市。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牲畜定点屠宰厂检疫和检验设施,加强肉品检疫和品质检验工作。四是加强对城镇农贸市场和早、夜现场屠宰点的监管检查,坚决取缔各类非法屠宰点。?

(三)继续整治食品流通环节 ?

1.严格食品上市销售准入制度。严格实行食品经营企业开办者和经营个体户资格审查制度,继续查处无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食品行为。加强对入市经营者和经营场所内部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上岗的监管。深入抓好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等制度的落实。 ?

2.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大力推行质量承诺制度以及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按照建设“绿色市场”标准的要求,有计划地推进全市农产品批发市场、食品批发零售市场(网点)和食品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推进集贸市场改建超市工作。加强大中型食品批发零售企业的食品质量快速检测站建设以及冷藏保鲜设施等配套功能建设。整顿管理混乱、不具备基本功能的食品市场和网点,逐步取缔占街占道早、晚市场和临时摊点。积极探讨和引导区域内同类小型市场和网点走连锁经营的路子。同时,加快推进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放心超市”“放心店”建设。对大型蔬菜水果批发市场、超市的蔬菜水果要加强安全检测,并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对违规食品、药物残留超标食品和不宜食用的食品要及时下架下市,并按规定进行销毁。 ?

3.全面落实市场巡查制度,完善监督抽查和食品质量卫生例行监测制度。对已销售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食品实行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落实产品收回和退出市场的措施。?

4.加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村的各类食品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食品店食品质量的监管力度。对销售假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

5.加强对上市食品质量的日常监管,全面落实销售熟制品配备“两罩一套一帽”(即熟制品配备玻璃罩,经营者戴帽、戴口罩和手套销售食品)措施。认真贯彻执行《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加强对食品市场、超市、集贸市场销售散装食品的监管检查,规范其销售行为。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市场要加强监管,严厉查处销售假劣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行为,杜绝不符合卫生质量安全要求的食品上市经营。 ?

(四)继续开展食品消费环节的整治 ?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严格审核卫生许可证发放条件,严格食品卫生准入;清理收缴不符合条件发放的卫生许可证,严厉查处取缔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

2.深入推进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完善和加强食品污染物监测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建设。特别要及时启动并推进县级餐饮业、食堂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强化对餐饮业、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检查。?

3.继续开展中小型餐饮业的整顿工作。分阶段、分步骤、分区域做好整顿工作。重点抓好中小型餐饮业分间操作、冷藏设施、餐具消毒等治本建设,同时加强对其进货渠道、生熟分开、健康体检、卫生制度等软件管理,力争使我市中小型餐饮业食品卫生状况有较大提高。?

(五)继续开展对校园周边“小餐桌”、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整治 ?

1.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对校园周边“小餐桌”的整治力度。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集中力量对校园周边小餐馆、居民家的“小餐桌”和盒饭加工点、饮食摊贩和食杂店、食品超市进行整治,对无卫生许可证、无健康证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要坚决予以取缔。积极引导大型饮食企业与学校合作,解决中小学生就餐问题。同时要加强中小学生食品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消除危害食品安全的因素。?

2.继续加大对儿童食品的整治。加强对生产加工儿童食品企业的重点监管,对不能保障儿童食品质量和卫生的企业坚决不予核发有关证照;发现已取得证照的企业存在食品质量问题,要加强监管,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取缔。加强对儿童食品批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特别要对批发儿童食品的业户予以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有毒和有害儿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对屡屡销售假劣有毒和有害儿童食品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坚决取缔,依法查处。?

3.积极探索农村食品连锁经营的新途径。继续推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扶持和鼓励有实力的食品经营企业发展食品连锁经营,向农村乡镇村屯延伸食品经营连锁网点,同时改造乡镇村屯现有的食品网点,并将其纳入食品连锁经营网络,从源头控制食品质量,保证农民群众饮食安全。?

4.学习和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建立连接农村的食品安全监管网、信息网。选择责任心强、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食品安全监管员和信息员,协助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加强对农村食品市场的监测和监管,使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立足于基层,层层有落实,处处有人管。?

(六)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

呼兰区、阿城区和10县(市)要抓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年底前开展试点企业分级评定工作。要协调组织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抓好相关企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选择试点企业建立完善试点企业档案,积极探索制定《哈尔滨市食品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以及信用信息征集办法和信息分级评定办法,认真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工作,开展哈尔滨市食品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和授牌活动。?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

(一)建立目标责任考核制,加强组织领导 ?

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区、县(市)政府要加强对本地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的领导,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要建立健全协调组织和办事机构,确保食品放心工程各项任务的落实。各区、县(市)政府主要领导要发挥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部署工作,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要经常深入食品安全工作第一线,了解掌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二)强化监管检查,加强协调配合 ?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工作机制,注重抓好基层的日常监管。要将监管的重点和工作重心下移,加大对分散在社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村屯的各类食品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场和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馆的监管力度,严控假劣食品在基层和农村市场流通。要充分发挥农业、畜牧、质检、卫生、工商、商务、粮食等部门检验检测机构的作用,整合检验检测资源,努力实现检验检测资源共享、信息共享。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强化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整合食品安全监管资源、检验检测资源和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能。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积极推进联合执法,认真解决疑难的食品安全问题,把食品放心工程扎实有效地开展下去。?

(三)强化宣传教育,发挥导向作用 ?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作用,按照职责抓好日常食品安全宣传工作,适时组织开展集中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注意组织食品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使其增强责任意识、质量意识,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要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9・15”全省食品药品质量日等省、市大型食品安全宣传活动,积极争取新闻单位参与日常和集中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食品放心工程,曝光典型案件和大案要案。同时,要注意宣传我市的诚信食品企业、名优食品。通过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了解、关心、支持和参与食品安全工作?


(四)强化督导督察,推动工作落实 ?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完善并落实质检、工商、卫生、商务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定期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制度。区、县(市)政府、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每季后15日前将本地区、本系统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和相关数据报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重大情况随时报告。市、区、县(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要强化对基层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情况的督导督察,开展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推动食品放心工程深入开展。强化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市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要发挥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作用,对人大、政协、新闻媒体以及人民群众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认真查处,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定期将各类催办、督办事件的查处结果综合上报市政府。?

(五)加强基础建设,提供工作保障 ?

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要充实基层执法人员力量,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的专业人员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各级政府要增加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经费投入,解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的装备和检验检测设备、仪器不足问题,保证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办公办案和监督抽验经费以及检验检测和监测经费的落实,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打好基础。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