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州市
- 【发布文号】穗文〔2007〕17号
- 【发布日期】2007-06-11
- 【生效日期】2007-06-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州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关于200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穗文〔2007〕17号)
各区、县级市党委,市直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
市纪委《关于200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此件发至街、镇)
关于2007年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
市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印发〈广州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的通知》(穗字〔2005〕10号)及《中共广州市委印发〈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纲要〉的通知》(穗字〔2007〕1号)精神,同时根据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开展2007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为主题,大力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优良作风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重点抓好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权力观教育,分层次抓好公务员队伍的廉洁自律和警示教育。通过教育学习,进一步筑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自觉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实现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为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把现代化大都市建设推向新阶段提供有力保证。
二、学习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主要学习内容:江泽民、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及胡锦涛、吴官正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省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及张德江、朱明国同志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工作报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及朱小丹、苏志佳同志在全会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我市的贯彻意见及《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相关法律法规;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学习教育材料。
(二)时间安排: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订学习教育活动计划,在7、8月期间相对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有5-7天的学习时间,保证学习教育内容的落实。
三、教育对象和形式方法
教育对象是全市党员、干部,重点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活动。
(一)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结合全市广泛开展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和“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深入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同志反腐倡廉理论,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在学习教育活动中,要紧密联系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的实际,紧密结合当前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认真做好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文化成果的学习、研究和宣传,注重在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下功夫,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
(二)以“ 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
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大意义,提出要大力倡导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强调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一项战略任务,必须常抓不懈。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根本要求,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与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同志关于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相结合,与学习《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相结合,与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教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教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教育和艰苦奋斗的光荣传统教育相结合,充分认识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作为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着力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公仆意识。各级领导班子要采取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会、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要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市里将于7、8月份举办全市局以上单位党政“一把手”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专题讲座、全市党员干部勤政廉政为民先进事迹巡回报告会等活动。各单位各部门可采用培训班、专题学习会等形式,在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中开展党的优良作风教育。要结合实际,组织党员干部参观中共三大会址、广州农民运动讲习所、广州起义旧址等,利用“红色广州”历史文化资源加强党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
(三)以促进依法行政、干净干事为重点,深入开展公务员队伍廉洁从政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
坚持把法纪教育和勤政廉政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加强岗位勤政廉政培训。通过勤政廉政为民先进事迹报告会、反腐败斗争形势报告会、专题学习辅导讲座及观看正反典型教育片等形式,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责任意识和廉洁从政、依法行政的自觉性。结合当前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广大公务员的从政行为,切实解决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勤政廉政为民。同时,要切实抓好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从业教育,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做到科学决策、依法经营、干净干事,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通过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公务员和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坚持党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带头维护党纪政纪法纪的权威,自学用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经受住执政、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考验,增强抵御风险和防范腐败的能力。
(四)以推进廉政文化“五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廉洁教育。
按照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有关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精神,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继续推进廉洁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和进农村活动。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市纪委将通过组织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建立并用好领导干部廉政信息发送平台,举办全市领导干部“读书思廉”征文活动等,进一步溶化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广泛开展特色鲜明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要结合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活动,深入开展社区廉政文化建设和家庭助廉教育工作;带有农村的区、县级市要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广泛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活动。要加强对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规律的研究,注意把经实践检验的成功经验利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把工作引向深入。要切实扩大反腐倡廉教育覆盖面,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营造清正廉洁的社会风尚。
(五)以创新教育载体为途径,不断把纪律教育活动引向深入。
坚持和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调动和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优势,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造热情和参与热情,把纪律教育工作不断引向深入。积极探索有本单位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新路子,使纪律教育工作更加适应社会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适应党员干部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不断增强纪律教育工作的科学性和时代性。改进教育方法,健全教育机制,坚持自律与他律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继承传统与创新教育形式相结合,不断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大力宣传勤政廉政的正面典型,深刻剖析反面典型,扎实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广泛开展反腐倡廉成果宣传活动,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要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集中报道各单位开展纪律教育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加强反腐倡廉网上宣传教育,抓好舆论引导工作。市纪委以举办羊城廉政大学堂为载体,积极推进清廉羊城系列活动,努力打造广州纪律教育品牌。同时,组织编撰《广州市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读本》、编写勤政廉政为民先进事迹材料和两个反面典型案例材料、拍摄一部警示教育电教片,作为今年全市纪律教育的基本教材。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观看。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造丰富多彩的教育形式和载体,不断增强纪律教育的整体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动纪律教育工作扎实开展。今年是我市初步建成具有广州特色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的关键之年,也是全市各级党委、政府换届后新班子开展工作的第一年。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今年的纪律教育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各级党政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带头作辅导报告,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协助党委做好教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宣传、党校、教育、文化、新闻等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充分发挥反腐倡廉“大宣教”的整体合力,推动纪律教育活动扎实开展。
(二)坚持典型引路,推动纪律教育工作全面开展。今年市纪委选择市公安局和番禺区沙湾镇作为纪律教育工作的示范点,选择市工商局、广州大学、白云区江高镇、花都区花山镇小布村等作为纪律教育工作的联系点。各区、县级市和市直各单位都要抓好自己的示范点和联系点。并充分运用示范点和联系点的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基层反腐倡廉教育活动的开展。各级示范点和联系点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努力创造富有特色的新鲜经验,并及时向上级汇报活动进展情况,提出有效推进纪律教育活动的意见和建议,为指导全市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提供示范点和经验,不断把全市纪律教育工作引向深入。
(三)抓好整改落实,推动纪律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这一主题,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查找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纪律教育整改的重点,努力建立健全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纪律教育效果。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使开展纪律教育和改进作风建设的成果转化为领导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广州的自觉行动和有力保障。要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作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好、发展好、保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使教育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推动纪律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强化督促检查,推动纪律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坚持把抓好督促检查作为推动纪律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保障,加强调查研究,抓好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市纪委将通过召开教育情况汇报会、编印《纪律教育专刊》、到基层调研了解情况等形式,对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各单位各部门也要加强对教育活动的督导,确保纪律教育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结束后,各区、县级市纪委、监察局,市直局以上单位纪委(纪检组)要把本单位学习教育情况于9月15日前书面报市纪委。
中共广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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