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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本溪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本政办发〔2009〕69号
  • 【发布日期】2009-06-03
  • 【生效日期】2009-06-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本溪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本溪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政办发〔2009〕69号)




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有关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和国家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将本溪市人感染猪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更名为本溪市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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