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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稻谷收购进度统计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7-07-28
  • 【生效日期】2007-07-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稻谷收购进度统计的通知

福建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07年度稻谷收购进度统计的通知




各设区市粮食局、局属各有关公司:

2007年夏季粮食收购工作已展开,根据《福建省粮食流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为及时、准确反映2007年稻谷收购的情况,请各地组织做好夏粮收购进度的数量及价格统计工作,现就做好稻谷收购有关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收购进度五日报起始日期。早籼稻收购进度,从8月1日起开始收集夏粮收购进度和收购价格,各设区市于8月7日上报第一期(即8月1日―5日)进度(具体表式见附件),晚籼稻收购进度从十月份开始,以后每期顺延,逢2、7、12、17、22、27日9点30分以前将进度报送至省局调控处。

二、统计范围。辖区内具有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企业和饲料、工业等用粮企业从粮食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当年新产粮食数量。

三、收购统计分析。请各设区市对今年稻谷收购的基本情况(播种面积、产量、质量等)、收购价格以及收购过程中的有关情况等及时加以统计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局。

四、省局调控处联系人: 王琦,联系电话:0591―87551536。

附件:全省早(晚)籼稻收购进度五日报(表式)

二○○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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