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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中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保监国际〔2007〕1087号
  • 【发布日期】2007-08-27
  • 【生效日期】2007-08-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中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中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7〕1087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中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营业场所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准你公司营业场所由“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东路101号HSBC大厦41楼”,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000号汇丰大厦41楼”。

请你公司尽快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此复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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