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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福建省
  • 【发布文号】闽政办[2007]171号
  • 【发布日期】2007-08-27
  • 【生效日期】2007-08-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小组成员的通知

(闽政办[2007]17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同意,对省推行厂务公开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工作小组成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 川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成 员:林宝金 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彭群芳 省总工会副主席

陈向先 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李亭 省经贸委副主任

林文奇 省监察厅副厅长

黄新銮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赖诗卿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子枢 省国资委纪委书记

陈 峰 省工商联副会长

办公室主任:彭群芳(兼)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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