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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 【发布单位】哈尔滨市
  • 【发布文号】哈发〔2007〕23号
  • 【发布日期】2007-09-30
  • 【生效日期】2007-09-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哈尔滨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哈发〔2007〕23号)





(2007年9月20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黑龙江省委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黑发〔2007〕17号)精神,大力推进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当好龙头,率先发展”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紧紧抓住国家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战略的历史性机遇,坚持市场调节与政府引导相结合、重点发展与全面提高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先进制造业为支撑,加强自主创新,整合集约资源,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哈尔滨全面振兴。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老工业基地改造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建立起产业集聚化、技术创新化、资本多元化为主要特征、符合新型工业化要求的产业体系。

――经济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地区生产总值超额完成“十一五”目标;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以2005年为基数);农业技术装备和产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现代服务业功能更加完善。

――工业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年均增长30%,总规模突破1800亿元;四大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保持在70%以上;主导产业总资产贡献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电站设备制造等6个以上领域成为全国行业排头兵,汽车发动机等20种以上产品在全国领先。

――科技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显著增强。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3%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3%以上。

――经济微观基础进一步夯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1500户;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400户,其中,超10亿元的24户,超百亿元的4户。

――企业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装备制造业信息化程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依托行业龙头企业,建立虚拟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节能减排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下降25%以上(以2005年为基数);工业废水(液)处理利用率达到66%;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9 %;工业废气利用率达到21%;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初步建立起塑料、轮胎、电子等废旧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主要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到2015年,完成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建立起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技术先进、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新型产业基地,工业化、市场化、城镇化达到较高水平,在全省新型工业化进程中实现率先发展。

三、重点任务

着力解决产业结构不合理、工业总量不大、产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不高等制约发展的主要问题,实施制造业优先发展和大项目牵动战略,大力发展主导产业,优化工业布局,健全完善服务体系,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一)大力发展主导产业。

装备制造业。巩固优势,围绕产业升级、产品提档,发展以哈电站集团为龙头的电站设备产业链,以哈飞汽车集团、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的汽车产业链,以哈飞机集团为龙头的航空产业链;在现有基础上,通过集成能力的再培育,发展专用设备、基础功能部件产业链。加快发展配套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大力发展电站空冷设备、汽车底盘、车身、汽车电子、航空发动机及传动系统、大飞机复合材料结构件等配套产品,提高配套产品国产化、地产化水平,进一步拓展国内外配套市场。在发展产业链的同时,不断做大产业集群,推动装备制造业向企业集群化、产品高端化、经济规模化发展。

食品产业。围绕发展安全、方便、多样性的食品加工业,加强龙头骨干企业和农产品基地建设,推进龙头企业、基地和农户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紧密联结机制。粮食深加工以九三油脂、北大荒米业等为龙头,开发高附加值系列产品,延伸精深加工产业链。乳制品以雀巢、完达山、蒙牛等为龙头,向功能型、多规格、系列化方向发展。饮料以哈啤、华润新三星、顶津食品等为龙头,适当提高高档啤酒比重,发展保健型饮品。肉类加工以哈肉联、宾西牛业、正大集团为龙头,进一步提高屠宰加工集中度、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能力。烟草以哈烟为龙头,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

医药产业。充分利用“哈药”品牌优势,发挥区域集群效应,突出产品差别化,推动医药企业组团式发展。在壮大抗感染类药物、化学原料药及制剂、保健品、现代中药等产业的同时,重点发展生物制药产业。推动哈药集团等企业与哈兽研等科研单位进行深度合作,依托哈药集团生物工程公司、生物制品一厂、仁皇药业等骨干企业,加快动物疫苗和兽药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开发人用疫苗,将我市建成集动物疫苗和兽药的研发、中试、产业化为一体的全国最大的动物疫苗及兽药生产基地。

化工产业。围绕产业规模化、高新化、精细化,以中煤龙化集团为龙头,发展煤制烯烃化工产业及乙烯、丙烯等下游产业链;以中石油哈分公司、蓝星公司哈分公司为龙头,发展精品油基地及有机化工原料产业链,形成国内领先水平的苯酚丙酮、苯酐、顺酐生产基地。进一步扩展煤化工、石油化工产业空间,使产品不断向精深方向发展。

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使之逐渐成为新的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以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应用软件业等为方向,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化进程。新材料产业。以复合材料、高分子材料、环保新材料为主攻方向,尽快做大新材料产业。加快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冶金、轻纺、建材等传统产业,着力增强其发展活力。

(二)优化工业布局。

优化产业布局。将产业功能定位与城市总体规划结合起来,积极推进资源向优势产业集中,资本向重点企业集中,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城区南部以平房工业新区为依托,做大机电、汽车、航空航天、铝镁加工等主导产业;北部以江北工业区为依托,做强制药、食品、农机、环保材料等主导产业;东部以化工区为依托,做专化工产业;西部以开发区迎宾路集中区为依托,带动周边空港园区和群力园区,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中心城区重点改造老企业,发展都市型工业;城市外围要壮大双城、宾县、尚志、依兰、五常5个产业集聚区,同时,规划和培育其他5个县(市)的工业园区建设,依托当地资源和区位特点,围绕城区形成多点辐射的特色产业集聚布局形态。

优化园区布局。扩容壮大一批基础设施完善、产业集中度高、布局合理、定位明晰的工业园区。改造提升一批资源优势比较明显、承接能力较强、有一定产业特色的园区。集约发展一批区域相邻、产业同构突出的园区。对城区以外的行政区域,原则上每个县(市)重点扶持建设一个工业园区,提升县域工业产业层次和发展水平。通过实施“三个一批”,优化工业园区布局,实现产业集聚,放大产业辐射功能和溢出效应,拉动周边经济发展。到2010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工业园区达到16个,其中100亿元以上的工业园区2个。发电设备、汽车、航空、食品等产业集聚度达到70%以上。

加快哈大齐工业走廊建设。引进多元投资主体,推进滚动式开发。优先建设核心产业区和重点项目,注重发展优势产业和朝阳产业,使先期产业带动后期产业,主导产业带动相关产业,上游产品带动下游产品,做到合理布局,适时适度扩张。发挥哈尔滨市的龙头作用,加强与哈大齐工业走廊内其他城市之间的产业协作,整合产业资源,促进我市相关产业与齐齐哈尔重型装备、大庆石化等优势产业对接,推进优势企业重组。

(三)健全完善服务体系。

培育现代物流产业。宏观层面形成“一核一圈一带”的物流布局结构,即:以哈尔滨城区物流系统为核心、以哈尔滨都市卫星城为辐射圈、以沿江6县(巴彦、木兰、通河、方正、延寿、依兰)为带。微观层面形成“四园”和“十个中心”,即:推进龙运、新香坊、哈东和江北等4个物流园区的规划和建设速度;积极培育汽车及配件、重大装备、粮食物流配送、工业园区、商贸会展、哈尔滨港等10大物流中心。鼓励引导物流企业通过兼并、联合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扩大业务规模,完善服务功能,重点发展第三方物流企业。把我市物流业培育成支撑哈尔滨、服务黑龙江、联接东北亚的专业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大产业。

壮大科技信息和商务服务业。发展律师、会计、工程咨询等专业服务业和计算机软件与信息、营销、人力资源等新兴服务业;引进知名会计、法律、咨询、评估等中介服务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融资担保、技术开发、管理咨询等多方面服务。推动服务外包和动漫产业发展,实现由骨干企业支撑的集群式发展,争取成为国家级基地或示范园区。坚持办好“哈洽会”等有影响力的展会,树立哈尔滨工业品牌,提高城市知名度。

营造良好金融环境。积极发展金融市场。吸引国内外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投资等企业来哈设立分支机构;充分利用各种金融产品;鼓励和帮助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新型工业化发展。健全信用体系。围绕政府、企业、自然人三个主体,重点建设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标准、信用法规体系和信用奖惩机制,推进“诚信哈尔滨”建设,为银企合作创造良好环境。

(四)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发展县域工业。把优势产业、特色经济作为发展县域工业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在农产品深加工、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方面广泛推广工业新技术,促进农业资源的深度开发,加快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增强县域承载能力,承接国际、国内及市中心产业梯次转移。积极发展为中心城市大企业配套的相关产业,做大县域工业总量,实现城乡互补,产业融合,协调发展。

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提高基础设施规划和建设水平,突破行政区划界限,逐步克服阻碍城镇化进程的体制性和政策性障碍。通过产业集聚,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为工业化提供日益扩大的劳动力市场,使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建立产学研合作创新联盟。依托大学大所和大企业的科技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力争在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及新医药等六大高新技术领域攻克一批共性技术难题,取得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在已有的基础上,再培育一批新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使之成为技术创新活动的依托。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进一步解决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的问题,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和政府引导、政策扶持作用,提高社会资源集成和利用能力,形成贯穿创新、孵化、产业化、市场化全过程的创新机制与体系。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在核心优势领域,研究制定对新型工业化有重大促进作用的高新技术标准和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国际标准跟踪机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订与修订。

(二)加快企业信息化建设。

以装备制造业为重点,深入实施企业信息化“上台阶”工程。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融合,在一批装备制造业重点企业中,引进、运用先进信息技术和适用技术装备,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生产技术的网络化和系统集成化,提高企业异地协同设计、开发与网络化制造能力。大力推动企业应用管理软件,促进一批企业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积极运用电子商务技术,实现一批企业物流现代化。依托现有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和中介机构等,建立完善行业性信息技术服务队伍。实施百家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千家企业信息化提升工程和万家企业信息化应用工程,推动我市企业信息化整体水平上台阶。

(三)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全面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大力发展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小、附加值高的产业,不断优化工业增量结构。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提高市场准入条件。推进老企业技术改造,加大污染源治理削减力度,有效降低企业生产能耗和对环境的污染。加强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监控,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排污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带动产能过剩行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实施节能重点工程,着力做好在用工业锅炉改造提效等工作。加快发展节能技术,重点发展洁净煤、节电、多联供和余热余压回收技术。积极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四) 提高经济外向度。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产业、区域发展规划和工业存量资源,采取委托招商、中介招商等方式,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园区配套招商和区域经济捆绑式招商,着力引进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资源精深加工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大项目。加强对外经济合作。抓住全球范围内新一轮制造业转移的机遇,筛选一批在全国同行业处于前列的企业和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推进其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扩大装备制造业产品出口,鼓励有一定优势的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充分利用中俄经贸合作战略升级的契机,重点加强与牡丹江、绥芬河等口岸城市的合作,推进与俄罗斯在科技与人才上的交流。

(五)发挥国有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

加快国有经济存量资源“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把调整改造的重点集中到大产业、大项目上来,引导全市的国有资源向“十一五”规划选定的支柱产业、强势集团、知名品牌集中,形成一批能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加快国有资本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为中小企业发展拓展空间,形成国有、民营经济互动、互补发展的局面。发挥中直省属企业对全市经济的牵动作用,从分离企业办社会、厂办大集体改革、地方配套政策等方面,支持中直省属企业发展壮大。

(六)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健全完善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扶持企业发展。实施创业富民工程,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集创业孵化、培训、指导等于一体的推进机制。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对主业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非公有制企业给予重点扶持,着力培育巨型企业。支持非公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到2010年,规模以上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值比2005年翻一番。

(七)强化大项目推进。

重点推进投入大、产出大、税源大、带动力强的项目建设。完善大项目生成机制。精心谋划主导产业项目,引导大项目向重点发展领域适度集中配置,投资向关键环节、主导产业、高端技术和重点区域聚集。健全大项目推进机制。实行重点项目动态管理,建立市级领导包扶骨干企业制度,及时解决重点企业生产要素供应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高项目用地招拍挂、规划许可、建设开工许可、环保先期评价的工作效率,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落实大项目考评机制。落实考核责任,细化考核指标和办法,将各项考核任务落实到部门和责任人。

(八)提供政策支持。

充分利用好已制定的支持政策,在市级权限内,制定完善更加有利发展的投资、引资、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的可操作性政策,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对贡献大、效益好、发展快的企业及其法人代表进行奖励。建立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在原有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资金基础上,增加安排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规模,以后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长,当年专项资金未用完的结转下年使用,主要用于支持主导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重大项目、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拓展企业与金融单位的联系渠道,积极扩大重点企业授信额度,推动商业银行对重点项目采用多种方式予以信贷支持,确保商业银行用于企业技术进步信贷比重稳定提高;争取国家开发银行向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及科技孵化器发放贷款。

(九)提升集成能力。

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企业自身技术、产品、市场营销等优势,提升利用外部资金、技术、市场等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整合各类资源,搭建集宏观政策引导、生产要素协调、投资融资服务、产品协作配套、对外合作促进等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从企业产品研发、生产到营销、管理以及扩张的全过程,为企业提供有效服务。

(十)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加快构建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公共服务平台。逐步理顺和界定不同部门间的职能分工,大力推进部门间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建设,有效解决跨层级、跨区域和跨部门的问题。进一步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实现审批的法定化和标准化,积极探索相对集中的行政审批机制。创新政府公共服务手段,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逐步建立网上服务大厅,确保“十一五”期间50%的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在线办理。注重发挥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咨询与服务。加强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全民创业的良好氛围。

(十一)注重人才培养。

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技术、知识产权等生产要素参与投资和分配,积极推行高级经营管理人员、骨干技术人员年薪制,支持实行股权、期权奖励制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奖励为新型工业化作出突出贡献的杰出人才。坚持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依托重大科研项目、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发挥科技创新人才研究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国内前沿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和企业技术带头人。加强继续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劳动力转移培训,培养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的各类高技能人才。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具体工作的协调落实。各区、县(市)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评价考核机制,把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目标责任制。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研究工业,熟悉工业,主要领导亲自抓工业,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型工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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