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6-12-31
- 【生效日期】2006-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18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6年第218号
关于批准对温江大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我局组织了对温江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温江大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保护范围
温江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温江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域图的报告》(温府发[2006]8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大蒜品种。
红七星。
(二)立地条件。
灰色冲积潮土,耕层厚度≥30cm,pH值6.5至7.5,土壤有机质≥2.0%,海拔517至645m。
(三)耕作制度。
水旱轮作,稻草覆盖。
(四)栽培管理。
1.整地与施肥:
(1)翻耕栽植田:在前作收获后及时翻耕整地,在整地的同时将底肥全层施入,要求每hm2施腐熟的有机肥15000至30000kg,配施适量化肥。
(2)免耕栽植田:在前作收获后,栽前2至3d将底肥全层施入,施肥量同上述翻耕栽植田。
2. 栽植:
(1)栽植期:9月20至30日。
(2)栽植密度:67.5至75万株/ hm2,栽植时蒜瓣背腹连线与栽植行向平行。
3. 田间管理:
(1)出苗期:重点是土壤水份,酌情适时灌溉或清沟排渍。
(2)幼苗期、花芽和鳞芽分化期:重点是清除田间杂草,根据苗情进行肥水管理,预防病虫害。
(3)花茎伸长期:重点是促进蒜薹的生长、伸长,酌情、酌量追施抽薹肥。
(4)鳞茎肥大期:适时采收蒜薹,尽量保护叶片,追施叶面肥,促进后期物质的积累。
4. 收获贮藏:当上部叶片褪色,假茎不易折断时及时将拔起的蒜头连同假茎捆系成捆,至通风避雨处晾贮、后熟。
(五)质量特色。
1. 感官特色:成熟蒜头蒜香味浓,辛辣味烈,瓣肥脂重,汁液粘稠,形状扁圆,横径3至4cm,纵径2.5至3.5cm,质地硬实,皮紫红色,由外向内紫红渐深,单头重11至15g。单头平均蒜瓣数7瓣(±1),单轮排列。蒜瓣大小均匀,平均单瓣重1.5至2g,瓣肉白色。
2. 理化指标:成熟蒜头每100g含水分≤70g,蛋白质≥6g,大蒜素≥640mg。
三、专用标志使用
温江大蒜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成都市温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温江大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