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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的批复
  • 【发布单位】莆田市
  • 【发布文号】莆政综〔2007〕203号
  • 【发布日期】2007-11-05
  • 【生效日期】2007-11-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的批复

(莆政综〔2007〕203号)




市财政局:

你局《关于上报2007年度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调整的请示》(莆市财综[2007]100号)悉。经研究,同意调整2007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即2007年市本级预算外资金收入42770.06万元、支出39664.70万元。请组织各相关部门、单位执行。

二OO七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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