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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甘肃省
  • 【发布文号】甘政办发〔2008〕5号
  • 【发布日期】2008-01-22
  • 【生效日期】2008-01-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甘肃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甘政办发〔2008〕5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为了认真做好2008年春运工作,满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保证重点物资运输,保障社会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运力,满足运输需要。

2008年春运工作从1月23日开始,至3月2日结束,共40天。据预测,春运期间全省旅客运量将达到2272.7万人次,比上年增长3.3%。其中铁路248万人次,增长4.6%;公路1961.3万人次,增长3%;水路48.4万人次,增长3%;民航15万人次,增长20%。各有关部门和主要运输单位要认真研究客流变化规律,提前做好运量预测、运力安排工作,适时增加线路、班次,加开车(船)、航班,努力满足旅客的出行需要。

铁路部门要做好运力储备方案,研究制定灵活调配运力的措施,及时加挂列车、增开临时客车,争取安排直达列车,减少旅客中转时间。公路运输部门要合理安排正班车,适时增加班车密度,鼓励务工人员包车。民航部门要安排好重点地区、旅游热线的航班运力。城市公共交通部门要加强与其他运输部门的联系,重点做好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客运枢纽的车辆调度工作,确保旅客及时疏散。劳动保障部门和旅游部门要提前做好民工和旅游客流的调查预测工作,为运输部门组织安排运力和制定运输方案提供依据。

运输部门要统筹安排关系国计民生的生产和生活物资运输。铁路部门要利用春运期间“南客北货”的有利时机,组织突击抢运,确保春节期间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平稳有序。

二、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春运安全。

运输安全不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直接影响社会稳定。各市州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安全工作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在春运前和春运中,各市州及交通、公安、安监部门要加强交通安全监管,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船、飞机等运输工具及设施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运输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运营。要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所有司乘人员必须符合安全运营要求,努力做到“不超载、不超速、不疲劳驾驶”,消除事故隐患。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和防范容易诱发重大恶性事故的严重超载行为。要完善道路安全保障设施,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重点整治公路事故多发路段和夜间行车危险路段及县乡道路、山区道路和乡镇渡口,排除不安全因素。

各市州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交通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整治工作,加强对国道、省道等干线公路的巡查,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同时,要切实做好防火、防爆和危险品的查禁工作,加强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各项规定,禁止旅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和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

三、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快速处置能力。

各市州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春运应急预案,有效应对春运突发事件及特殊情况,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不确定性事件的发生,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

要加强监测,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对可能影响春运的信息,特别是苗头性信息要进行全面评估和预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形成快速反应、正确应对、果断处置的良好机制。

要针对春节期间车站、机场客流集中的实际,增加疏散通道,保证客流疏导畅通。对春运期间可能出现的运力下降、客流骤增、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量滞留等突发事件,要根据事件发生的方式、规模和影响程度,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态发展。

要做好春运应急运力储备及应急所需的各类物品的准备工作。石油部门要积极争取成品油配置资源,提前做好春运期间成品油购进、调运和配给计划,确保满足全省经济社会需求。

四、加强市场监管,提高服务质量。

春运期间,铁路客运票价继续执行春运不上浮、折扣不恢复政策。经营固定线路的公路客运,继续实行客票价格不针对春运加成的政策,企业可以在政策规定的指导价幅度内浮动。对非固定线路的临时包车运输,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各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现行的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价。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运输市场的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乱涨价等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整顿运输秩序,严厉打击“倒票、倒客”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旅客合法权益。
各市州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措施,调动公路客车经营者的积极性。可根据实际,研究采取减免客运附加费、降低过路过桥费收费标准和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减轻公路客运经营者的负担。

春运期间,各运输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服务活动,为旅客购票提供便利条件。要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增加预售票期限,对批量大的进城务工人员、学生等可组织团体订票,送票上门。有关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天气、路况、班次等信息,指导群众出行。

五、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春运工作。

春运工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全省春运日常综合协调工作由省经委负责。各市州、各主要运输部门要成立春运工作领导机构,按照“以客为主,安全为先,方便有序,服务满意”的目标要求,制定运输方案,及时协调和解决出现的突出问题,并从人力、物资、经费等方面对春运工作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春运任务的顺利完成。

春运结束后,各市州政府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省经委。

联系电话:0931―4609235,4609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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