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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APP棒编组变更的通知
  • 【发布单位】国家核安全局
  • 【发布文号】国核安发〔2008〕14号
  • 【发布日期】2008-02-28
  • 【生效日期】2008-02-2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APP棒编组变更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APP棒编组变更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8〕14号)




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变更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APP棒编组的函》(苏核发〔2008〕17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HAF001)和《核电厂换料、修改和事故停堆管理》(HAF103/01)要求,我局对你公司提交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评,认为你公司关于田湾核电站1、2号机组APP棒编组变更的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为保证后续燃料循环的机组运行安全,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下列要求:

一、按照申请中的变更方案进行1号机组第2燃料循环APP棒编组;

二、2号机组第2燃料循环以及1、2号机组后续燃料循环APP棒组的选择应根据堆芯换料设计物理计算的结果确定;

三、在1、2号机组后续燃料循环换料时,应将确定APP棒编组的分析和计算验证相关内容编入相应的燃料循环换料安全评价报告中;

四、按照批准的申请内容修改FSAR第7章第7.7.1.2.1节中APP棒组的定义。

二○○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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