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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关于表彰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 【发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 【发布文号】国土资发[2007] 46号
  • 【发布日期】2007-02-26
  • 【生效日期】2007-02-2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土资源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土资源部关于表彰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表彰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国土资发[2007] 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2003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全国开展了以开发区清理整顿为重点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工作。参加这项工作的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严格把关,顾全大局,克服困难,为规范开发区的发展,巩固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成果,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作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表彰先进,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土地调控政策,做好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国土资源局等80个集体“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杨惠安等150名同志“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先进个人”称号。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为促进国土资源管理的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部号召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学习他们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政治立场;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依法行政,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锐意改革,大胆实践,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学习他们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用心做事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认真负责,任劳任怨,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巩固开发区清理整顿成果,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全面落实,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多做贡献。

附件:全国开发区清理整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00七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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