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贵州省
- 【发布文号】黔府办发〔2006〕23号
- 【发布日期】2006-03-08
- 【生效日期】2006-03-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贵州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6〕23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自2006年4月1日起,经国务院批准的第?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将在全国31个省(区、市)的734个县(市、区)展开,其中,我省有22个县(市、区)被抽中。为确保抽样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完成,根据国家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
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国情调查和社会统计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关心残疾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具体体现。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全面了解和掌握残疾人的情况,为党和政府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为有关残疾人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提供有力支持。做好这项工作,有利于进一步加深全社会对残疾人状况和残疾人事业的了解,激发全社会关心、帮助残疾人的热情和爱心,形成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氛围,更好地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残疾人抽样调查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各阶段工作,确保抽样调查圆满完成。
二、准确把握抽样调查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明确目标任务。抽样调查要着眼于摸清残疾人最新的全面情况,统计残疾人的数量,摸清残疾人的组成结构,全面了解残疾人参与社会的能力及需求,掌握致残原因和接受康复服务等情况。要通过调查,全面把握残疾人的新情况、新特点,为制定涉及残疾人的法规政策提供更加科学、翔实、全面的基础性数据。
(二)有序推进调查。按照全国统一安排,这次抽样调查分三个阶段进行:2006年4月1日以前为准备阶段;2006年4月1日至5月31日为现场调查阶段;2006年6月至2007年12月为数据处理、资料公布、资料开发和总结表彰阶段。工作中要把握进度,搞好衔接,确保分阶段、按计划推进。
(三)确保数据质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质量意识,把质量控制贯穿于这次抽样调查全过程,确保登记数据不重不漏、准确无误。全省各级调查机构要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广大调查人员要认真走访、仔细询问,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方法诊断,确保原始数据客观准确、真实可靠。要健全质量控制机制,落实质量岗位责任制,对调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核查验收。
(四)坚持依法调查。接受调查登记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被调查者应当积极参加调查登记,如实填报调查项目。同时,要保护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对其填报登记的内容严格保密,不得向调查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泄露。全省各级调查机构要保护调查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调查权、报告权和监督权。调查人员要自觉遵守统计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修改调查数据。对于违反统计法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切实做好现场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全省各级抽样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进一步组织有关部门,充分做好调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现场调查以及整个调查工作的圆满成功。
(一)加强调查队伍建设。调查队是现场调查的主力军。要进一步加强调查人员的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调查技能,要保持人员稳定,努力建设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的现场调查队伍,为现场调查的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抓好前期摸底。对调查小区进行前期摸底、建立底册,是现场调查的基础工作。各地要切实抓好前期摸底工作,使调查人员对调查小区情况有清楚准确的了解,及时与小区陪调员对接,熟悉情况,为现场调查的开展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全省各级调查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层层抓好工作落实,保证在现场调查前,对被抽中县(市、区)所涉及的乡(镇、街道)以及所有调查小区检查一遍,重点检查现场调查前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充分,人、财、物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和解决。
(四)制定完善预案,做好应对突发情况的准备。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抽样调查中可能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要做好充分估计,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妥善处置调查中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和社会矛盾,克服一切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抽样调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切实加强对抽样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是各地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本地区的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工作预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的问题。全省各级调查机构要派出专门工作组,深入调查现场,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工作。统计部门要发挥在业务指导和数据处理等方面的专业指导作用;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基层组织的力量,协助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卫生部门要进一步做好调查医生的组织和培训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公安部门要发挥情况熟悉、入户方便的优势,协助调查员入户调查;残联组织要充分发挥熟悉残疾人情况的优势、多承担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根据国家要求,这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的同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抽样调查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及时拨付使用。
在抽样调查工作中,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及户外广告牌、宣传画、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结合残疾人事业“十五”总结和第十六次“全国助残日”宣传活动,积极做好抽样调查的宣传动员工作。在做好面向社会公众宣传的同时,要重点做好在调查小区的宣传。3月27日到31日,全省将开展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宣传周活动,各地要集中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声势,使社会了解、群众支持、调查对象配合抽样调查工作,努力为抽样调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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