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广东省
- 【发布文号】粤府〔2008〕18号
- 【发布日期】2008-04-03
- 【生效日期】2008-04-03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广东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情况的通报
(粤府〔2008〕18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7年,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人口计划指标和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办法的通知》(粤办发〔2002〕14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十一五”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方案的通知》(粤人口计生考〔2007〕9号),省有关部门对全省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了综合考评,现将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中山、阳江等9个地级以上市,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显著,授予“广东省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并各颁发奖杯及奖金10万元。广州市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宝安区、龙岗区,珠海市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南澳县,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区、顺德区、高明区,韶关市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仁化县,河源市源城区、和平县,梅州市梅江区、平远县、蕉岭县、梅县、大埔县,惠州市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博罗县,江门市蓬江区,阳江市江城区、阳东县,湛江市赤坎区、霞山区、徐闻县,肇庆市端州区、德庆县,清远市清城区、佛冈县,潮州市湘桥区,揭阳市榕城区,新兴县等50个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成绩突出,授予“广东省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先进单位”称号,并各颁发奖状及奖金5万元。
省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教育厅、科技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人事厅、劳动保障厅、建设厅、农业厅、外经贸厅、卫生厅、广电局、统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妇联等18个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2007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各颁发奖金2万元。
对上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标的地级以上市、县(区)和省有关单位给予全省通报表彰。
二、潮安县、高要市、云安县、湛江市麻章区、广州市萝岗区、翁源县、揭西县、信宜市、雷州市、饶平县等10个县(市、区),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达标,进步较大,给予全省通报表扬。其中潮安县、高要市、云安县、湛江市麻章区等4个县(市、区)从二类地区升为一类地区管理;广州市萝岗区、翁源县、揭西县、信宜市、雷州市、饶平县等6个县(市、区)从三类地区升为二类地区管理。
三、湛江市坡头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工作现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有相当大差距,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存在非常突出的问题,给予“黄牌警告”,从二类地区降为三类地区管理。
怀集县、阳山县、汕头市濠江区等3个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工作现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有较大差距,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存在相当突出的问题,给予“提醒注意”,并限期改变工作落后面貌。
开平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评不达标,工作现状与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有一定差距,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给予“降级管理”,从一类地区降为二类地区管理。
对湛江市坡头区、怀集县、阳山县、汕头市濠江区和开平市给予全省通报批评。
希望受表彰或表扬的单位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成绩;被批评的单位要端正态度,正视存在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狠抓薄弱环节,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努力实现省下达的2008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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