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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 【发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厅体法字[2008]4号
  • 【发布日期】2008-04-08
  • 【生效日期】2008-04-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交通运输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2007年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的通报

(厅体法字[200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同意2007年交通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计划的复函》(质检办监函〔2007〕211号)和交通部办公厅《2007年交通产品质量行业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厅体法字〔2007〕139号),原交通部于2007年6月至12月组织对道路用沥青、公路工程土工格栅、路面标线涂料、公路交通标志板及反光膜、LED车道控制标志、收费车道交通信号灯、轮廓标、突起路标、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收费电动栏杆、汽车举升机等12类产品的质量进行了行业监督抽查。抽查工作在有关交通主管部门的协助配合下,由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具体负责实施。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道路用沥青

抽查22个沥青生产企业的48个样品(包括道路石油沥青和改性沥青),抽样合格率为93.8%,其中道路石油沥青抽样合格率为96.4%,改性沥青抽样合格率为90%。道路石油沥青中的不合格品主要存在于50号A级沥青产品,主要质量问题是10℃延度和老化后的10℃延度。改性沥青的不合格品主要存在于SBS改性沥青I-D类,主要质量问题是软化点、离析、老化后的5℃延度和 135℃运动粘度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2007年道路用沥青的抽查合格率是最近几年最高的一次,说明连续几年对道路用沥青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及开展产品认证工作,有力地促进了生产厂家、建设单位等方面对于道路用沥青质量的重视,对于规范生产厂家的生产行为和市场行为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也起到了较好的保障作用。

二、公路工程土工格栅

抽查5个生产企业的产品,抽取样品13个(包括塑料格栅、玻纤格栅、钢塑格栅),抽样合格率92.3%,其中塑料格栅的抽样合格率为100%,玻纤格栅抽样合格率为100%,钢塑格栅抽样合格率为67%。钢塑格栅不合格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纵向抗拉强度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抽查的产品基本上由行业里规模较大的企业生产。抽查结果显示,被抽查产品总体质量较好,但在抽查工作过程中仍发现有个别生产企业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不够严格,未对原材料进行规范的批次检验,应引起注意,并按规定加强管理。

三、路面标线涂料

抽查9个生产企业的产品,抽取样品26个,抽样合格率80.8%。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玻璃珠含量、色度性能两项性能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两项指标的单项抽样合格率分别为92.3%、80.8%。

四、公路交通标志板及反光膜

抽查6个企业的产品,抽取标志板样品6个,抽样合格率100%;抽取反光膜样品51卷,涉及的品种有二级、四级两种,抽样合格率为100%。

抽查情况显示,经过连续几年的监督抽查,公路交通标志板、反光膜的产品质量有明显提高。

五、LED车道控制标志、收费车道交通信号灯

共抽查5个企业的产品,抽取样品15个,抽样合格率为0%。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LED发光强度、电气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能、标识与包装等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显示,LED车道控制标志、收费车道交通信号灯产品质量问题突出,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

六、轮廓标、突起路标

共抽查了8个企业的产品,抽取样品114个,抽样合格率为24.6%。其中轮廓标的抽样合格率为0%,产品的主要质量问题是结构尺寸、发光强度系数、密封性能、标识、包装和运输等不符合标准要求。在抽查过程中发现个别轮廓标生产企业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突起路标的抽样合格率为66.7%,主要质量问题是抗压荷载、抗冲击性能、发光强度系数、产品标识等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显示,轮廓标、突起路标产品的抽样合格率低,质量问题较多,还有个别被检单位对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不配合,应引起重视。

七、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

抽查22个生产企业的产品,抽取样品1320件(包括波形梁、圆立柱、防阻块、托架、拼接螺栓等构件),波形梁、圆立柱、防阻块、托架、拼接螺栓的抽样合格率分别为68.1%、65.6%、61.3%、100%、60.7%。主要质量问题是波形梁、圆立柱、防阻块的板(壁)厚和防腐层厚度、拼接螺栓的抗拉荷载和防腐层厚度不符合标准要求。这些问题也是历年监督抽查反映出的主要问题。

本次抽查结果与往年抽查结果相比,拼接螺栓的总体抽样合格率有较大的提高(2005年为19.5%,2006年为37.4%),但抽查结果显示,仍有部分生产企业的产品抽样合格率较低,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的总体质量水平仍不高。该产品质量直接影响行车安全,应引起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八、收费电动栏杆

抽查2个企业的产品,抽取样品13个,抽样合格率为92.3%。主要质量问题是接触电阻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有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要求。

九、汽车举升机

抽查了17个企业的产品,抽取样品22台,抽样合格率为40.9%,其中两柱举升机抽样合格率为40%、四柱举升机的抽样合格率为42.9%。主要质量问题是部分产品在钢丝绳或链条的安全系数、同步装置、电气系统保护装置、操作装置、下沉量、立柱倾斜量、安全标识等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抽查结果显示,汽车举升机产品抽查合格率较低,特别是一些关键项指标存在不合格,应引起有关方面高度重视。

各类产品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分析产生质量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企业未严格执行标准,产品设计存在缺陷,产品在原材料的选用及生产、安装工艺、包装、标志、贮存等方面不符合标准要求,个别企业低价中标后以降低产品质量换取经济效益。

为此,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强化质量管理工作.交通产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标准设计、生产、安装,必须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做好后续服务工作;建设、施工、使用等单位要严格按规定进行交通产品的招投标,使用符合标准的产品;监理单位要严格按标准做好监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交通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防止一些企业低价中标后将不合格产品用于交通建设中,确保在交通建设和运输服务中使用合格产品,保证交通建设质量和交通运输安全、可靠。对于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产品,生产企业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交通部体改法规司。在整改合格并经相关检测机构确认之前,其产品不得用于交通领域。有关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相关整改工作。对于抽查合格率低的产品,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

附件:1.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道路用沥青)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2.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公路工程土工格栅)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3.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路面标线涂料)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4.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公路交通标志板、反光膜)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5.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LED车道控制标志、收费车道交通信号灯)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6.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轮廓标、突起路标)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7.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高速公路波形梁钢护栏)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8.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收费电动栏杆)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9. 交通部2007年交通产品(汽车举升机)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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