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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
  • 【发布单位】深圳市
  • 【发布文号】深卫规财发〔2009〕47号
  • 【发布日期】2009-08-12
  • 【生效日期】2009-08-1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深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转发关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

转发关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

(深卫规财发〔2009〕47号)




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市财政局与市政府采购中心联合发布的《关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深财购〔2009〕2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计算机及外围设备、服务器项目实施预选供应商名录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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