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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 【发布文号】环办函〔2008〕156号
  • 【发布日期】2008-05-05
  • 【生效日期】2008-05-0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环境保护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环办函〔2008〕1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为纪念2008年“六・五”世界环境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确定今年的主题为“转变传统观念,推行低碳经济”(Kick the habit,towards a low carbon economy)。为配合2008年奥运会的举办,我部确定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为“绿色奥运与环境友好型社会”。

为做好今年“六 ・五”世界环境日的宣传,我部将在“六・五”期间发布2007年度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在6月份举办“共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环保知识竞赛,宣传报道节能减排政策措施与成效,以及对2007年限批地区整改情况回访等一系列宣传活动。

各地环保部门要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进一步推动公众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结合形势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问题,周密策划,统筹安排,掀起一次环境宣传热潮。

二、围绕主题,突出特色。各地要紧密围绕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以宣传“办绿色奥运,促节能减排,倡导生态文明,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为重点,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有特色、有影响的宣传活动。

三、加强联动,开拓创新。各地环保部门要主动与宣传部门、共青团、工会、妇联、学校、企业、社区和非政府组织等密切联系,开阔思路,创新形式,使环境日的宣传工作迈上新台阶。

四、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各地和有关单位要及时报告各项宣传活动的进展情况。活动结束后,我部将对今年世界环境日活动的宣传情况进行通报。

联系单位:环境保护部宣教司

电话:(010)66556058,66556057(传真)

电子邮箱:ghxjb@sina.com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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