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 【发布文号】闽经贸中小〔2008〕285号
- 【发布日期】2008-05-08
- 【生效日期】2008-05-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运用邮政数据库商函开展万家中小企业市场拓展工程试点活动的通知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关于运用邮政数据库商函开展万家中小企业市场拓展工程试点活动的通知
(闽经贸中小〔2008〕28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县(市、区)邮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中国邮政集团公司 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邮政事业发展的会谈纪要》,扎实推进运用邮政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工作,福建省经贸委和福建省邮政管理局决定今年在全省组织万家中小企业开展运用邮政数据库商函拓展市场工程试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发挥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的组织优势和邮政系统汇集企业、个人信息数据库资源和邮政网络优势,通过政府搭建中小企业营销服务平台,提供财政资金支持,帮助中小企业拓展销售渠道,降低营销成本,扩大企业产品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增强中小企业市场竞争力。同时,通过试点引导,探索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方式,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途径和手段,力求在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上实现突破,推动面上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由各设区市经贸、邮政部门联合举办培训班、推介会、现场观摩交流会,结合福建电视台、福建日报、省经贸委门户网站等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国家产业导向和政府、邮政服务中小企业政策,培育中小企业运用数据库商函营销理念和运作方式,拓展中小企业市场营销领域。
(二)选择服装、鞋业、机电、食品、家具制造等5个行业万家企业开展试点,通过邮政整合服务中小企业营销专用数据库,统一印制活动专用的“服务中小企业万企工程”LOGO信封,为试点企业提供数据筛选、商函制作、打印、封装、投递、信息反馈等直达目标客户的商业信函营销一条龙服务,同时,对试点企业商业信函实施7折优惠政策。
三、组织实施
(一)选择试点企业:由各设区市经贸、邮政部门共同在当地服装、鞋业、机电、食品、家具5个行业,按下列条件选择试点企业名单:依法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和有效年检手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具有良好的品德操守,无不良信用记录,能够提供营销宣传真实资料,宣传内容合法、合规,并经工商部门认定。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优先列入试点名单:(1)符合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具有区域特色和产业集群优势,对地方经济建设具有引导和带动作用;(2)政府部门推荐并纳入当地产业发展规划;(3)得到国家有关部门或各级财政专项资金扶持;(4)在品牌质量管理等方面曾获国家有关荣誉称号。
(二)推荐试点企业名单:经各设区市选择的试点企业,由各级邮政部门负责对企业进行“一对一”宣传。在自愿基础上,由企业向所在地邮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邮政服务中小企业万企工程”试点企业申请表》(附件1)和《“邮政服务中小企业万企工程”商函制作寄递协议》(附件2)一式两份。由各级邮政部门汇总上报一份省邮政公司。
(三)确定试点企业名单:省邮政公司负责对各设区市推荐的试点企业营销内容进行把关,确保营销内容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在此基础上,由省经贸委与省邮政公司共同对各设区市推荐的企业资质进行审查,确定试点企业名单。
(四)活动实施:经确定为试点的企业,由省邮政公司下文各设区市邮政局开设绿色通道,为其提供商函制作、打印、封装、投递、反馈等一条龙优惠服务。列入试点的企业省邮政公司将建立跟踪档案库,定期对试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省经贸委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在财政预算安排中小企业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扶持。
四、有关要求
(一)按时完成试点企业名单的选择、推荐工作。请各设区市经贸、邮政部门于2008年7月30日前做好试点企业名单和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
(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级经贸、邮政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双方合作共赢的有效模式和长效机制,及时总结成功经验;要主动向地方党政领导汇报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充分利用政府出台的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积极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省经贸委联系人:黄庆生,联系电话:0591-87844304
省邮政公司联系人:肖雯,联系电话:0591-87115547
附件:1、“邮政服务中小企业万企工程”试点企业申请表
2、“邮政服务中小企业万企工程”商函制作寄递协议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邮政管理局
二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最新法律法规
- -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密码防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颁布一周年工作情况综述-
- -互金协会发布网络小额贷款机构反洗钱行业规则-
- -中国人民银行法将大修 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
- -疫情防控北京经验升级为法规-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比利时王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浦路斯共和国引渡条约》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巴塞尔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四次会议第14/12号决定对〈巴塞尔公约〉附件二、附件八和附件九的修正》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的决定-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