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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 【发布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
  • 【发布文号】人社部发[2008]29号
  • 【发布日期】2008-05-30
  • 【生效日期】2008-05-3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和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人社部发[2008]29号)




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特大自然灾害,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族人民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抗震救灾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灾情为命令,视时间为生命,迅速组织人员抢救受灾群众生命,抢通损毁公路,确保救灾人员、物资运输畅通。特别是灾区一线广大交通干部职工顽强拼搏,众志成城,奋不顾身,夜以继日地奋战在抗震救灾第一线,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涌现出了一大批可歌可泣的英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交通运输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全力投入抗震救灾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决定,授予四川省交通厅公路局等3个集体“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授予义德阳等6位同志“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希望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当前,抗震救灾形势依然严峻,任务十分艰巨,仍处在刻不容缓的紧要关头,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广大职工要以受表彰的英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要求,把“全力保通干线,努力抢通支线,力保运输畅通,启动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落实到行动中,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险阻,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为夺取抗震救灾斗争的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附件:1、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名单

2、交通运输系统抗震救灾英雄名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 通 运 输 部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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