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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斯坦福大学等音乐团体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8〕886号
  • 【发布日期】2008-06-04
  • 【生效日期】2008-06-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斯坦福大学等音乐团体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国斯坦福大学等音乐团体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8〕886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8]776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国际文化艺术交流有限公司与上海锦江旅游有限公司联合邀请以下演出团体来沪演出:
一、美国斯坦福大学(交响乐团、合唱团253人,太鼓乐团14人,圣劳伦斯四重奏和钢琴5人)一行272人;
二、美国洛杉矶少年合唱团一行62人;
于2008年6月24日至29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八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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