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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瓯市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文号】闽经贸商业〔2008〕545号
  • 【发布日期】2008-08-22
  • 【生效日期】2008-08-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福建省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瓯市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方案的批复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建瓯市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试点建设方案的批复

(闽经贸商业〔2008〕545号)




南平市商贸办:

你办《关于建瓯市农村商务信息服务体系试点建设资金重新安排的请示》(南商贸[2008]55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建瓯市的调整方案,将该市今年建设的信息点计划改为35个,取消下半年200名农民信息员培训。南平市延平区、邵武市、顺昌县培训的900名信息员仍由建瓯市延伸培训,其培训费用30万元从商务部、财政部拨给建瓯市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建设试点扶持资金中列支。请指导建瓯市抓紧实施培训工作。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二OO八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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