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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志丹县红都保安纪念馆设计方案的批复
  • 【发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发布文号】文物保函〔2008〕950号
  • 【发布日期】2008-09-11
  • 【生效日期】2008-09-1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文物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文物局关于志丹县红都保安纪念馆设计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志丹县红都保安纪念馆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08〕950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志丹县红都保安纪念馆设计方案的请示》(陕文物字〔2008〕110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红都保安纪念馆设计方案。

二、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纪念馆东南角应进一步避让张闻天旧居、博古旧居,避免对旧址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二)进一步压缩地上建筑面积,充分利用好地下空间。

(三)统一建筑南侧(东西两侧)立面高度,并去掉1―7轴线以南二层以上的露出建筑。

(四)降低并修改南北横向展开的建筑立面,以及1―6轴线至1―7轴线之间突起的部分建筑立面,同时重新安排室内楼梯位置。

请你局组织相关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由你局核准后实施。

此复。


国家文物局
二○○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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