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1113号
  • 【发布单位】农业部
  • 【发布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113号
  • 【发布日期】2008-11-17
  • 【生效日期】2008-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农业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农业部公告第1113号

农业部公告第1113号




为综合利用畜牧饲料质检体系资源,全面开展饲料中三聚氰胺的检测工作,经我部核实,国家饲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等66个畜牧饲料质检机构具备饲料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各饲料质检机构应为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和饲料企业产品检验及时、准确的提供相关检测数据。

特此公告

附件:《具备饲料中“三聚氰胺”检测能力的饲料检测机构名录》

二○○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