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8-12-31
- 【生效日期】2008-12-3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46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2008年第146号
关于批准对抚顺辽五味子、陈集山药、黄河口文蛤、武冈卤豆腐、武冈卤铜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抚顺辽五味子、陈集山药、黄河口文蛤、武冈卤豆腐、武冈卤铜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抚顺辽五味子、陈集山药、黄河口文蛤、武冈卤豆腐、武冈卤铜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抚顺辽五味子
(一)保护范围。
抚顺辽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辽宁省抚顺市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抚顺县、顺城区、东洲区、望花区、经济开发区等7个县区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抚顺辽五味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抚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二、陈集山药
(一)保护范围。
陈集山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定陶县陈集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陈集山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定陶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2)。
三、黄河口文蛤
(一)保护范围。
黄河口文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现辖行政区域内部分海域,北部282482.94亩(东南点:北纬38°07′45.18″,东经118°28′43.41″,西南点:北纬38°08′12.04″,东经118°16′40.51″,西北点:北纬38°13′52.23″,东经118°16′47.22″,东北点:北纬38°13′34.33″,东经118°28′59.08″),东部47502.28亩(东南点:北纬37°57′33.80″,东经119°01′54.35″,西南点:北纬37°57′51.93″,东经119°00′52.72″,西北点:北纬38°04′03.89″,东经118°56′59.97″,东北点:北纬38°04′29.99″,东经118°58′57.43″)。
(二)专用标志使用。
黄河口文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3)。
四、武冈卤豆腐
(一)保护范围。
武冈卤豆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龙田乡、头堂乡、荆竹镇、马坪乡、安乐乡、晏田乡、水浸坪乡、邓家铺镇、双牌乡、稠树塘镇、秦桥乡、文坪镇、大甸乡、司马冲镇、邓元泰镇、龙溪镇、迎春亭街道、辕门口街道等19个乡镇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武冈卤豆腐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武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4)。
五、武冈卤铜鹅
(一)保护范围。
武冈卤铜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湖南省武冈市湾头桥镇、龙田乡、头堂乡、荆竹镇、马坪乡、安乐乡、晏田乡、水浸坪乡、邓家铺镇、双牌乡、稠树塘镇、秦桥乡、文坪镇、大甸乡、司马冲镇、邓元泰镇、龙溪镇、迎春亭街道、辕门口街道等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武冈卤铜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湖南省武冈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5)。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抚顺辽五味子、陈集山药、黄河口文蛤、武冈卤豆腐、武冈卤铜鹅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 1. 抚顺辽五味子质量技术要求
2. 陈集山药质量技术要求
3. 黄河口文蛤质量技术要求
4. 武冈卤豆腐质量技术要求
5. 武冈卤铜鹅质量技术要求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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