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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发〔2009〕11号
  • 【发布日期】2009-02-01
  • 【生效日期】2009-02-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解决好企业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预防和解决拖欠职工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劳动报酬权益是职工的基本权益,工资收入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拖欠工资直接影响职工的基本生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保证职工、农民工按时足额领到工资,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职工工资问题,是当前各县(市)区、各部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和区、市党委、政府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是保障职工劳有所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关心职工生活、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完善长效机制,及时消除拖欠工资隐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

二、加强监督管理,建立企业拖欠工资报告制度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的预警监控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资支付法规,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农民工)工资。要充分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职工工资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合理调整。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企业欠薪报告制度,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时支付工资的,应当通过职代会向职工或农民工说明情况,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报告,同时明确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和保障措施。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同意后,可以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企业破产、撤销或者解散的,经依法清算后的财产应当优先安排偿还所欠的劳动者工资、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经济补偿金。各部门还要对使用农民工较集中的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实施重点监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定期组织其进行自查、抽查,及早发现和预防拖欠工资行为。要注意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基层工会组织的作用,将工资支付监控工作延伸到基层,及时发现拖欠苗头,完善报告通报制度,采取措施,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三、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预防产生新的工资拖欠问题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落实企业预防和解决拖欠工资工作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建立健全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对企业尤其是建筑施工企业和列入工资支付重点监察的企业,要强制其在指定的开户银行按期预存工资支付保证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用于偿还拖欠工资特别是农民工工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权力随意减免企业应缴纳的工资保证金。

四、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依法解决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劳动争议

加大对建筑、加工制造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发生过拖欠的建筑施工企业等单位工资支付情况的排查力度,对曾发生过拖欠工资行为和存在拖欠工资隐患的企业实施重点监控。加大对欠薪案件的查处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严厉打击企业经营者欠薪逃匿行为,加大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力度。对企业拖欠工资并转移资产、设备逃避法律责任的,要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确保工资支付来源。要把工资纠纷作为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重点,构筑劳动报酬争议快速处理绿色通道,凡符合受理条件的,切实做到及时立案、优先处理,依法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做到工作时间专人接待,为职工(农民工)举报投诉提供方便。信访机构要认真接待职工(农民工)因拖欠工资等问题的上访,耐心细致地做好法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或支付工资而引起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及时进行立案、调解,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用人单位拒不执行已生效的劳动争议裁决的,申请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受理的,要及时调查,尽快立案,从速处理;对因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交由建设行政部门调查处理。

五、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各地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预防和快速处置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处理因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对因企业拖欠工资或欠薪逃匿等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在第一时间主动到一线接待群众,根据实际情况快速、稳妥处置,坚决防止事态蔓延扩大。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及时、准确发布信息,认真研究解决职工提出的合理诉求,耐心细致地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切实稳定职工情绪。

六、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成立由副市长马军生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兰大伟为副组长,劳动保障、公安、工会、建设、信访、司法、经委、监察、工商、国资委、财政、国土资源、人民银行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银川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及各部门也要成立各自的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进一步健全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工作协调机制,做到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督促,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经委要引导中小企业依法保护职工合法权益,预防拖欠工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落实企业依法支付职工工资的责任;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市场的监管,促进建立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严肃查处因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工资的案件;公安部门要配合劳动行政部门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拖欠工资以及欠薪逃匿违法行为,妥善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社会治安问题;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为依法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完善国有企业土地收储和出让政策,及时实施土地收储和支付收储资金;监察部门对不认真执行预防和解决企业拖欠工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工商部门负责做好宣传教育;财政等其它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积极支持配合做好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工会要指导企业工会与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加强对企业工资支付情况的监督检查,预防发生新的拖欠,切实做好职工思想工作;人民银行地方支行负责协调各商业银行支持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强化责任,切实把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七、建立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信息通报制度。

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尽快摸清企业拖欠工资底数,研究制定清欠工作计划,作出具体安排,明确工作措施和进度,并及时将处理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情况报告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近期,要本着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的原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有情况随时报告,每隔8日向银川市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报告一次。

联 系 人:邵慧萍 董西宁

联系电话:0951-6889237 0951-6888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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