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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剧院“俄罗斯芭蕾”来华演出的批复
  • 【发布单位】文化部
  • 【发布文号】文市函〔2009〕282号
  • 【发布日期】2009-03-04
  • 【生效日期】2009-03-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文化部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剧院“俄罗斯芭蕾”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剧院“俄罗斯芭蕾”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282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201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文大演出中心邀请俄罗斯莫斯科国立剧院“俄罗斯芭蕾”一行55人,于200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到上海等地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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