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办字〔2009〕48号
- 【发布日期】2009-03-27
- 【生效日期】2009-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办字〔2009〕4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河北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精神,以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为鉴,切实解决我省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开展食品质量安全年行动,建立从田间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全方位、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坚持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治理,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消除重大食品安全隐患,遏制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高河北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重树河北食品在国际和国内的形象。
二、工作目标
认真实施诚信河北、质量兴省战略,及时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得到切实规范,全年不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长效监管机制初步形成,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市、县(市、区)、乡(镇)三级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10个设区市(不包括石家庄)、30个食品工作重点县全部建立食品安全检验中心,全省县级以上城区内全面实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追溯、召回、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确保全省城乡居民食品消费安全。
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全省2188个无公害农产品认定产地100%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885个认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全省奶牛养殖80%以上实现养殖入区、挤奶进厅,全省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抽检合格率100%,蔬菜、畜产品、水产品、干鲜果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生猪瘦肉精检验合格率100%。生产加工环节,全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年底前全部成立自检机构并配齐检测设备和人员,经整顿年底前仍不达标的食品小作坊全部取缔,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备案制度。流通销售环节,县级以上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以上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登记制度,县级以上蔬菜、干鲜果品、畜禽产品、水产品批发市场全部具备自检能力或实现委托检验。餐饮服务环节,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覆盖率达100%,食品卫生A级和B级单位达到餐饮业总数80%以上。畜禽屠宰环节,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肉查处率达到100%。
三、主要任务
(一)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整治
1?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指导农民严格按照农药使用安全间隔组织生产,严防药物残留超标的农产品流入市场。加强养殖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健全投入品登记、监管责任人和质量承诺制度。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非法添加“瘦肉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氯霉素、三聚氰胺、硝基呋喃、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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