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文〔2009〕53号
  • 【发布日期】2009-03-27
  • 【生效日期】2009-03-2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洛政文〔2009〕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今年我市卫片执法检查任务的完成,市政府决定成立利用卫星遥感技术开展土地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郭洪昌(市长)

副组长:沈庆怀(副市长)

郝松道(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亦丁(市监察局局长)

赵建国(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谷树森(市财政局局长)

张志勇(市公安局副局长)

高效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清旭(市规划局局长)

张耀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高士义(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自文(涧西区区长)

陈淑欣(西工区区长)

陈金剑(老城区区长)

张文选(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