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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和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书的通知
  • 【发布单位】银川市人民政府
  • 【发布文号】银政办发〔2009〕58号
  • 【发布日期】2009-04-24
  • 【生效日期】2009-04-2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银川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和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书的通知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和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书的通知

(银政办发〔2009〕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完成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银川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责任书(2009年)》的要求,银川市环保局编制了《银川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和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银川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2、银川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书。
附件1:

银川市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与银川市人民政府签订的《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目标责任书(2009年)》和《银川市“十一五”减排计划》的要求,认真落实银川市委、市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为确保我市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努力做好污染物减排工作,特编制2009年度银川市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控制增量、减排存量、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毫不松懈地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保工作的要求,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能源,健全节能环保各项政策,落实节能减排指标体系、考核体系、监测体系,开展全民节能减排行动,并按照自治区环保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和“十大铁律”的要求,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完善政策,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综合推进,扎实做好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确保实现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国发[2005]39号);

(3)《国务院关于“十一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的批复》;

(4)《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5)国家环保部《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编制指南》;

(6)《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暂行)》;

(7)《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暂行)》;

(8)《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暂行)》;

(9)《“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

(10)2007、2008年度宁夏环境统计年报;

(11)《银川市“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12)《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3)《“十一五”期间银川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14)自治区政府与银川市政府签订的2009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责任书。

(三)编制原则

(1)全过程系统控制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从资源节约、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工程治理、监督管理等全过程角度提出综合工作方案,系统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2)同口径比较原则:以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2005年环境统计基数、口径、范围为依据,将现状分析和未来综合措施均按照同口径分类进行归纳。

(3)强化动态变化预测原则:污染物减排计划编制重点在于规划各项工程、措施,以能形成稳定削减能力的硬件建设为主,能反映污染物排放总量动态削减量的工程因素为核心,加强建设,加强监管,注重实效。

(4)责任分解落实原则:以实现从上到下的约束性指标为基本要求,通过计划的编制,将污染减排的目标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地区,将减排任务落实到责任单位和企业,确保实现约束性指标。

(5)坚持属地原则:各县(市)区应结合本地实际,综合考虑,使减排目标和计划任务相吻合,切实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四)口径和范围

基准年:本计划以2008年为基准年。

总量排放基数与范围:主要污染物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确定的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两项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2008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按照自治区公布的统计数据为准。

(五)工作目标

1、2009年减排计划目标

(1)化学需氧量减排目标。

2009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4060吨。

(2)二氧化硫减排目标。

2009年全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在2008年的基础上削减9400吨。

2、任务分解

根据银川市2009年度减排目标责任书的要求,结合各县(市)区污染减排实际,市政府将减排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2009年银川市各有关部门污染减排任务落实表》(见附件1)分解的污染减排任务,认真落实污染减排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各县(市)区2009年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表》(见附件2)要求,切实完成总量控制任务。并与辖区减排工程企业签订《减排责任书》,督促辖区减排工程按期投运,并确保正常运行。

二、现状分析

根据自治区环保局下发的《关于2008年度五市政府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宁环发〔2008〕5号)中认定的结果,2008年银川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超额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三、计划减排项目及减排量

(一)2009年COD计划减排项目。

2009年全市共计划实施COD减排项目9个,计划削减COD 4090吨。其中企业工业废水治理COD项目4个,共削减COD2370吨;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4个,共削减COD 1205吨;结构调整减排项目1 个,共削减COD515吨。(见附件3)。

(二)2009年SO2计划减排情况。

2009年全市共实施SO2减排项目13个,计划削减SO2 9803吨。其中工业企业SO2治理减排项目10个,共削减SO2 2706 吨;燃煤发电脱硫工程削减项目1个,共削减SO2 7000吨;结构调整SO2减排项目2个,共削减SO2 97吨。(见附件3)。

四、2009年减排项目情况

(一) 产业结构减排项目

对已下达关停决定或列入关停计划的企业,有关部门要

督促落实关停情况,落实停水、停电、设备拆除、吊销执照等措施,防止死灰复燃,促进结构减排。

1、宁夏银湖酒业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7月被政府关停,2009年可减排COD、SO2量以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为依据。

2、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12月关停1、2号生产线,2009年可减排SO2量以2008年环境统计数据为依据。

(二) 工程治理减排项目

2009年重点推进污染减排项目工程,着力抓好烟气脱硫、建设污水处理工程等项重点行业的工程。同时要加大其它重点领域的减排工作,扩大减排工程领域。

1、大力推进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工作

(1) 永宁县污水处理厂将于2009年6月投入试运行,预计2009年削减COD330吨。

(2)银川市第三污水处理厂中水厂于2008年12月试运行,预计2009年削减COD230吨。

(3)贺兰县污水处理厂将于2009年5月投入试运行,预计削减COD 480吨。

(4)灵武污水处理厂中水厂于2009年3月投入试运行,预计可减排COD165吨。

2、实施企业工程减排工作

(1)COD减排工程

①宁夏美洁纸业有限公司碱回收工程于2008年11月完成,预计2009年可减排COD 2200吨。

②宁夏紫荆花纸业有限公司二期污水深度净化处理工程预计2009年4月投运,预计可减排COD 100吨。

③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灵武分公司污水处理改造项目于2008年12月投运,预计可减排COD 20吨。

④宁夏启元药业有限公司(望远)污水深度处理工程于2008年12月投运,预计可减排COD 50吨。

(2)SO2减排工程

①宁夏天马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熔炼炉煤改气一期工程于2008年6月试运行,2009年计划减排SO2145吨。

②中石油宁夏石化分公司建设3台200吨锅炉烟气脱硫项目,预计2009年6月投入运行,2009年预计减排SO21700吨。

③银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循环水改造项目于2009年3月投运,2009年预计减排SO2100吨。

④煤改气锅炉50台项目,2009年预计减排SO2300吨。

⑤宁夏鲁西化工有限公司循环流化床项目于2008年11月投运,2009年预计减排SO260吨。

⑥宁夏丰友化工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已于2008年12月投运,同时停止使用原有供热锅炉,2009年可减排SO2300吨。

⑦对宁夏伊品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宁夏多维泰瑞制药有限公司、宁夏紫金花纸业有限公司、宁夏启元药业公司热电联产机组要求2009年5月之前安装脱硫设施及在线装置,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预计分别减排SO232吨、19吨、20吨、30吨。

⑧督促各辖区20吨以上锅炉启动脱硫工程,积极落实二氧化硫减排工作。

(三)做好管理减排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减排项目管理和督促力度,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项目审批,及时控制新增量

新建项目必须首先申请总量指标,不允许突破总量控制指标;加强“三同时”验收,将总量控制作为环保验收的基本要求。对于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指标的企业,实行“企业限批”政策,暂停办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对未按期履行“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要责令停产整改。对未开展规划环评的工业园区、未完成污染减排任务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

2、严格执法,进一步提高环境监测能力

积极落实“三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重点污染源企业污染物在线监测设施,通过监控网络建设,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实时监控,督促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从而落实污染物减排。环境监测部门要采取常规监测和突击监测相结合,在每季度对重点源企业(尤其是涉及2009年减排项目的企业)进行例行监测的同时,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测(每月不少于2次)。加强对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监测时必须对减排企业(含污水处理厂、脱硫项目)监测其进口浓度和出口浓度,及时将监测结果上报市环保局,以及时掌握我市2009年的减排量,对各县(市)区的减排项目进展情况将在新闻媒体公布,并有效督促我市企业全面实现达标排放。

3、加大环境监察力度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监察部门切实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认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检查等多种形式的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严厉查处并有效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进行限期治理、挂牌督办,督促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从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环境监察部门(含两县一市环保部门)要做到:

(1)要保证对重点源企业(尤其是涉及2009年减排项目的企业)每半月监察不少于一次,对普通污染源每月不少于一次,及时督促企业实施减排工程,并按月书面上报减排工程进展情况。

(2)要抓住重点,在监察涉及减排项目的企业时,在日常《现场环境监察单》中要记录减排工程项目资金投入、项目实施进度和完成时间、运行情况(含在线监控设施)、削减量,切实督促企业保证污染减排治理工程按期投入运行。并将监察记录资料每月上报市环保局环境监督管理处。同时,对2009年新建减排工程要及时收集减排工程环评报告、环评批复、工程试运行申请、试运行批复、验收意见等资料定期上报市环保局环境监督管理处。

(3)环境监察部门(含两县一市环保部门)要严格环境执法,加快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能力,并对淘汰关闭的企业定期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4)环境监察部门(含两县一市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各大电厂、企业自备电厂和热电联产机组的监察力度,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加快火力发电厂脱硫工程建设进度。

(5)对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未按减排计划正常运行的,暂停审批所在地区所有新增化学需氧量排放的建设项目。对正常生产企业擅自停运或闲置环保设施的予以高限处罚。擅自停运脱硫设施的,全额追缴二氧化硫排污费,并要求有关部门按脱硫电价的5倍扣减电价;擅自停运碱回收设施的,按应缴纳排污费数额的3倍罚款,并责令停产整治;凡是超标排放污染物的,处以高限罚款并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要求或治理后仍不达标的,责令其关闭、停业或转产。

4、及时实施清洁生产工作

进一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督促已审核的企业实施清洁生产,落实污染减排工程。对于不能完成削减任务,达标无望,无法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审验收的企业和工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坚决予以淘汰。

5、加大减排激励措施

2009年,将对完成减排任务的项目实施“以奖代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激励排污企业落实减排措施。

五、可达性分析

通过以上各项减排措施的实施,银川市将突出工作重点,狠抓各项减排项目的实施,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和工艺,同时切实加大对减排工程的环境执法监管力度,预计全年可减排COD4090吨,减排SO29803吨,与完成2009年我市减排目标COD4060吨、SO29400吨相比,可完成年度减排任务。因此,2009年全市将进一步从产业结构减排、工程治理减排和监督管理减排三个层面开展减排工作,将减排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现2009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

2009年,市政府将按照《银川市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银川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办法》及与各县(市)区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规定,严格执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对污染减排工作开展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各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落实奖惩措施。

附件:1、2009年银川市各有关部门、县(市)区政府污染减排任务落实表

2、2009年各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计划表

3、银川市2009年减排工程计划项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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