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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体育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洛阳市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布单位】洛阳市政府
  • 【发布文号】洛政办〔2009〕39号
  • 【发布日期】2009-05-15
  • 【生效日期】2009-05-1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洛阳市
  • 【所属类别】政策参考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体育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洛阳市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体育局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洛阳市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的通知

(洛政办〔2009〕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园林局、市财政局、市建委等五部门制定的《洛阳市城市社区体育健身器材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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